歙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作者:歙县民生办 发布时间:2024-05-23 16:09 信息来源:歙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我县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450人以上,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就业行动,以社区为载体,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确保6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由各级财政按照不低于6000/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

3.实现三公里就业圈、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推动较快、成效较好,力争获得更多省级财政奖补,主要用于统筹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等。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

2.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3.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185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50人。(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对获评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2.实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3.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二、社会保障(5项)

(四)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调整公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执行落实到位。

2.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按照属地保障原则,市、县财政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省级以上财政予以补助。

3.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资金的追究责任。

(五)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省级财政适当奖补基础上,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2.指导督促全县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3.将敬老院运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乡镇,在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倾斜支持。

(六)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5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指导各地按照规范要求推进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补助。

2.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废弃矿山综合利用等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3.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4.提升殡葬信息化水平,所有投入使用的公益性公墓全部使用安徽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使用信息。

)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推进措施:

1.制定完善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或具体举措,针对符合在本县范围内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将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含提前退休、退职)、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领、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服务事项集成办理

2.通过全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和安徽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受理模块开展线上、线下并行受理,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医保局)

推进措施:

1.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及时制定我县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2.建立健全单位、个人、财政等多元筹资渠道,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独立筹资。

3.实施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问题。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28人次。(牵头单位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机制、县级工会主动发现机制、职工自助申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争取省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3人、子女助学5人、医疗救助10人,不足部分由级财政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

(十)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92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75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省定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我市听力、智力、孤独症三类提标到每人每年16000元,脑瘫类提标到每人每年18000元。

2.1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为23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推进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提升全省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化水平。

3.61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十一)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10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29人。(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4.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上级县政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十二)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市以上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将相关工作纳入2024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考评力度,提高改造绩效。

(十)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60户,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完成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将改造对象适度拓展到低保对象中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2.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

3.省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验收后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

(十)摸排符合资助条件的血友病困难患者及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根据支持政策应助尽助。(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按市局口径统一推进。

(十)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月。(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补贴按月足额发放。省级财政对政策保障范围内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予以适当补助其余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

3.健全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实际合理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十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5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

推进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高质量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2.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提高法律援助质效。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十)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50(牵头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重点帮扶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2.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

3.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住建、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帮助其缓解实际困难。

(十八)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 “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192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2024年底前,全县192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乡镇(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覆盖面达到100%

2.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

十九)分类资助低收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医保局)

推进措施:

1.严格落实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按规定给予定额资助。

2.健全信息动态比对共享机制,协同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确保低收入人口应救尽救

3.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对参保率未达到99%乡镇,采取点对点督导、不定期通报等方式,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二十)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4年全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300/月和1966/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省以上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其余由县财政兜底保障。中央及省级下达补助资金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统计人数为准。

3.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及时核定新增对象核减退出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教育惠民(5项)

(二十一)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牵头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2.持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3.落实好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教育局)

推进措施:

1.督促县内各学校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等。

2.县教育局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切实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食品安全。

(二十三)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强化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牵头单位: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完成不少于30间中小学校教室光环境改造。

2.加强统筹指导,推进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到2024年底完成达标率90%,到2025年底完成达标率100%

3.将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纳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要点和对乡镇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各乡镇持续开展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

(二十四)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40人次。(牵头单位:教育局、残联)

推进措施:

1.落实《黄山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通过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比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

2.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20人次。

3.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20人次。

(二十五)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7073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6880以上(牵头单位:教育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四个一批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26880以上

2.对改建的公办县、乡、村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10万和3万元的改建补助

3.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五、卫生健康(3项)

(二十)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15%

2.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1566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3955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二十)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3.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

二十八)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9500人次宫颈癌、3500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9500人次宫颈癌筛查,其中4000人次宫颈癌筛查为农村适龄妇女(35-45岁)重点筛查人群;3500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5500人次宫颈癌和35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4000人次宫颈癌检查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2.成立两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评估随访等工作。

3.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六、环境保护(2项)

(二十九)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定期通报,对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重要依据。

(三十)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生态环境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专项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家门口环境问题建立台账,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2.加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从源头避免不合理选址导致的油烟扰民问题,鼓励餐饮集中区采取绿岛模式开展油烟治理。

3.加强噪声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布设或调整;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实现有效预警、防控噪声超标问题。

4.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整治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排放、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七、交通出行(2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5.858公里、安防工程121.186公里、养护工程82.19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四好农村路会议推进机制,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适时召开调度会,确保任务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2.建立建设项目进度通报机制,对进展情况进行每月通报,通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形式,加强行业监督

4.财政依规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各类项目补助资金,鼓励通过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十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6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300个。(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推进措施:

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停车场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

2.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3.加强智慧停车管理,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八、文体服务(3

(三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聚焦惠民纾企和文旅融合,配合省文旅厅开展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2.配合省文旅厅做好看书、看电影、看演出、夜游景区、品美食等文化旅游消费等各类特约商户报名工作。

(三十四)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

推进措施:

1.“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年度预算,鼓励对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阅读机构在运营维护上给予适当补贴。省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对“15分钟阅读圈建设运营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2.加强督促检查,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县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和意识形态巡视(巡查)督查事项。

(三十)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送戏预算资金4400元。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制作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推动“送戏”与农文旅一体发展,加大“送戏”频次,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九、城乡建设(10

(三十)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201个以上。(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徽投集团

推进措施:

1.鼓励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一体推进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布局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产业,推进产业要素聚集,打造多链融合创新生态,巩固提升新能源汽车延链补链强链良好势头。

3.构建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推动县内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安全监测和故障预警。

(三十七)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对全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每个村安排风电项目建设规模500千瓦,原则上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发电收益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2.通过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确定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落实签订投资协议、用地、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明确项目投资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等。

3.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制实施方案,由市级进行初审和转报,省级组织复核审查后确定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实施清单,报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十八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结合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将符合条件的城区危房、非成套住房、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实施改造,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合理确定安置、改造方式。

2.及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分解到月度、落实到项目开展现场督导调度。

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

三十九)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20套(间)。(牵头单位:县房管中心

推进措施:

1.综合使用发放租赁补贴、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投资发展、利用存量房屋改建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切实形成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良性发展格局。

2.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

3.压实主体责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为抓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对目标任务重、工作进展慢的进行重点督导督办。

(四十)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房管中心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监测工作。印发《2024年度歙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办法》,制定测评工作年度计划,针对住宅小区的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测评,确保有专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测评全覆盖。

2.将运用物业服务质量测评结果纳入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中,定期向全社会公开《歙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报告》。针对物业服务质量较差的住宅小区,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3.将物业服务测评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物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了解物业服务测评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黄山市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工作的要求,对照《黄山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测评标准》,将物业服务测评纳入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对工作开展好的小区物业,总结经验、通报表扬;对发现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督促改进,不断提高物业行业监管水平。

(四十一)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解决房屋安置问题。(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进措施:

1.加大调度督导力度,落实一项目一方案4月底前基本完成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任务

2.开展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巩固提升已完成项目治理质效,围绕安置房是否分配到位、办证是否存在障碍、房票是否兑现、过渡费是否拖欠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逐一对账销号。

3.建立健全先安置后拆迁长效机制,常态化解决难安置问题,坚决做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不落实不启动拆迁,防止难安置问题边治理边发生。

(四十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35个。(牵头单位:水利局)

推进措施:

1.根据农村24小时供水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

2.加强调度和督导,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保障能力。

3.通过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供水工程。

(四十)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3%(牵头单位:歙县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2.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解决农村电网设备安全隐患、变电压重过载、低电压、卡脖子等问题,持续提升供电能力,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提供乡村特色产业电力支持和优质服务。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四十四)巩固我县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季度评议,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调动菜市经营者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依据《文明菜市行动方案》《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结合实际,围绕菜市设施、管理、智慧化等方面条件,谋划推进星级评定方案。

(四十)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3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总工会)

推进措施:    

1.积极争取上级工会驿站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通过筹措资金、提供场地设施等方式加大投入。相关单位、部门整合原有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联合爱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做好驿站建设管理运维工作。

2.强化示范引领,表扬一批在全市工会驿站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树一批全国及省、市最美服务站点”“明星站长,遴选一批工会驿站建设管理运维工作优秀案例。

3.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阵地加强对工会驿站的宣传。持续推动工会驿站在百度、高德地图呈现,同时指导新业态头部平台企业、连锁企业、加盟企业在企业内部骑手APP点位查询推送场景嵌入工会驿站关键字。

十、公共安全(5项)

(四十)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5家商超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及放心粮油示范店。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十)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出台歙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民宿、示范街区、示范行业协会和示范乡村五大类创建活动,通过动员组织、推进创建、评估验收、组织公示、总结推广等步骤组织实施。

2.对新认定的五大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政府在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招商引资、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3.对认定为省级、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

5.围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者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十)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公安局)

推进措施:

1.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切实发挥警格+网格劝阻宣防作用,推进无诈村(社区)”“无诈机关”“无诈企业建设工作,压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等防范主体责任。

2.积极对接市局,建强市县两级联动反诈中心,增加专业力量,强化市县反电诈系统建设,提升预警反制能力,加强反诈劝阻专门队伍建设,提升预警劝阻质效,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3.常态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保持高压震慑力度,健全案情会商等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打击质量。

四十九)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制作投票问卷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当季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执行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

3.开展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4.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强化宣传引导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五十)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各乡镇认真筛查条件较好的食品小作坊,充分调动传统特色鲜明、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小作坊主观能动性,确定食安名坊培育对象;食安名坊培育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内容。

2.各乡镇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定食安名坊培育对象一对一的帮扶联系人,指导生产场所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换代,确保生产环境整洁;督促食品小作坊提升从业人员健康、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生产过程。

3.各乡镇对照评分细则开展自评自查,基本符合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的小作坊上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评分细则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评分,将拟推荐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推荐名单报市市场监管局。

4.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及时取消不能持续符合条件的食安名坊资格并向社会公布,适时进行补充。

、保障措施

县民生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以县带乡(镇),条块结合,重点下移,持续优化手法、步法、打法,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进行资源配置和要素集聚,进一步增强组织力,强化执行力,力争一季度全面开工、6月底前总体进度达到70%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12月底前高标准完成

一是细化责任抓落实。加强部门协同和县乡联动,定量定质出台民生实事计划任务,同步配套宣传方案、实事方案、“双公示双公开”、信息宣传考核等文件,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谋深谋细谋准项目点,健全主要监测指标跟踪调度机制,4月重点通报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以后实行月度通报、问题提示、工作调度,强化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公众点赞、结果可达。县直责任单位要制定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含宣传工作要点),细化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压实工作举措,培训类要完善培训资料台账,发放类要落实精准高效有力,服务类要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工程类要提高建设实施质量。

二是筹措资金强保障。会同县财政部门聚焦“筹资金、用资金、管资金”三个重点,根据年度实施任务,及时完成资金测算工作。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整合项目资金等方式,采取预先拨付、随到随拨、提前适度拨付等方式,坚决避免因资金不到位造成“半拉子”工程。县财政部门牵头按月统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配套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推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类)、市民政局(发放类)、市残联(服务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类)将从2023年度项目中遴选一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请相关县直单位加强与市直部门对接,精心做好准备,确保我县重点绩效评价排在前列。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创新项目建设运营模式,打造更多特色亮点和服务品牌。

三是强化监管增质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能责任。县直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上联系和对下指导,抓好工作统筹,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序时调度,切实做到项目真实有效、经得住上级和群众的检验。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突出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落实问题销号制度,持续提高民生保障精准度、覆盖率。县民生办按照《民生工程项目全过程风险防控负面清单》(附后)以及对重点工作开展综合督查、随机抽查、电话调查、走访调研等,协调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更多务实管用措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评价与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和整改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用好“民声呼应”平台,提升人大政协视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工作质效,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效完成。

四是提升宣传浓氛围。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和线下宣传等多种形式,结合全域文明创建活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民办实事等,与群众面对面宣传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知晓覆盖面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创新开展民生实事 温暖人心系列活动,贯穿全年、面向全体,注重沉浸式、趣味性、身边化宣传。以“大融合、大联动、大共管”方式,县民生办将配合市民生办在两次省民调开始时统一发送手机短信,坚决打好社情民意调查“排位战”。落实乡镇及单位月度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每月不少于2篇),常态化调度推进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民生实事美誉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