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中小学课后服务

作者:歙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25 08:24 信息来源:歙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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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68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统计口径,不含寄宿制人数大于100人的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小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地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