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律援助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司法局 唐娟娟 发布时间:2025-06-04 10:52 信息来源:歙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近年来,歙县司法局一直致力于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涉及未成年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2023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96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非婚生子引纠纷 法援出鞘帮维权

王某2014年出生随父母共同生活一年后未登记结婚的父母便分开生活,王某一直由母亲王某娇抚养,而父亲方某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 不堪重负的王某娇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当场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安徽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迅速收集相关证据,向王某娇释明法律并代写诉状,以王某的名义将方某某起诉歙县人民法院。经县法院审理判决:1.方某某支付王某20159月至202410抚养费660002.方某某于202411月起每月支付王某抚养费800元至王某年满十八周岁。

【法律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误入歧途助诈骗 法律援助获新生

20235月,谭某(未成年)等人在某款手机游戏平台的和平精英游戏版块创建游戏房间,并伺机寻找诈骗目标,后诈骗被害人杨某某(未成年)家长银行卡的钱财谭某将本人支付宝收款码提供给徐某某用于收取网络诈骗所得钱款,同时二人商定谭某收取20%的好处费。7月,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县检察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安徽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谭某诈骗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通过调阅案卷会见谭某,律师认为谭某作为未成年人其心智尚未成熟,缺乏法律知识,无法预估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观恶性不大,且主动投案,不宜给予刑事处罚。律师建议公诉机关能够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谭某行为表现,考虑不起诉,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9月,在律师的见证下,谭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于20247出具了歙检未刑不诉(20243号《歙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案件点评】

案是一起通过法律援助不被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典型案件。在法律援助办过程中,承办律师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做谭某家属工作让其积极退赃,为提出不起诉奠定基础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一起鼓励谭某,重拾生活信心,最终达到了谭某不起诉的结果。因为不起诉,谭某在人生道路上留下污点,从而获得新生。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结合法援护苗行动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