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歙县溪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溪政〔2024〕64号
各村委会:
按照县森防办《关于做好进入防火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歙森防办〔2024〕6号)要求,现将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调整如下:
总 指 挥: 朱文卿
副 总 指 挥: 吴 军 程月英
成 员: 江 敏 江平波 傅 裕 洪建培
郑晴瑶 庄国立 张 皓 吴孝先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吴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程月英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徐道龙、隆仕香、范嘉浩、邵中双、王海凤。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溪头镇人民政府,电话:0559-66200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特此通知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关于调整歙县溪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docx
关于调整歙县溪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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