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溪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溪政〔2023〕87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溪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
主 任:吴志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主任:江 敏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副 主 任:许立飞 溪头司法所所长
汪义杰 桂林派出所教导员溪头警务室负责人
委 员:余 玲 镇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方雄丽 镇妇联主席
柯紫英 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徐 薇 镇财政所财政员
刘天珍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黄 露 溪头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许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关于调整溪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docx
关于调整溪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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