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雄村镇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雄政〔2025〕15号
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雄村镇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2日
雄村镇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
实施意见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同时也是最关键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实施意见》(农产〔202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强化产业帮扶政策和指导服务。
二、扶持对象
全县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监测户,以下简称“提升对象”。根据提升对象类型,实施分类帮扶,准确把握项目支持对象。
(一)脱贫户。根据对脱贫户划分的类型,进行分类帮扶。对于稳定脱贫户,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方面政策,以安排技术和防疫服务、提供市场和就业信息等服务性措施为主;对于一般脱贫户,根据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帮扶等相关政策;对于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进行重点帮扶,奖补资金2倍标准倾斜支持。
(二)监测户。对已消除风险监测户中的一般农户原则上不再落实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方面政策,但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仍要持续关注;对已消除风险监测户中的脱贫户参照一般脱贫户帮扶实施;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进行重点帮扶,奖补资金2倍标准倾斜支持。
三、项目范围
按照“产业到户、一户一策”的精准理念,重点鼓励具备条件户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高效特色产业项目。重点围绕“猪鱼茶菊果”指导提升对象申报项目,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农业产业化“5321”新格局。水稻玉米油菜等效益低下传统大宗农作物及高风险、高污染、效益不稳等产业不列入奖补产业范畴。基本农田不得开发非粮经济作物、畜禽养殖按照我县的相关规定规范养殖。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需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2019〕1111号)要求,方可给予奖补,最大奖补规模不得超过达标最低规模的2倍,要尽量按提升对象实际最大允许奖补规模进行奖补。在项目效益上,当年能产生效益的,原则上应当处于当地中上等水平或亩均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当年不能产生效益的,可用其他产出指标衡量,比如新植苗木规模要达标,成活率要达到8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2.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得低于400元,不得高于2000元,要按提升对象实际最大允许奖补规模进行奖补。低于400元的项目,可酌情适当提高最大奖补规模,直至奖补资金达到400元,客观确实无法提高最大奖补规模的,按400元奖补。
3.同一提升对象申请项目个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奖补总额不超过4000元。
4.同类项目资金补助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
五、奖补产业
(一)特色种植业
1.茶叶(人均0.8亩):发展500元/亩;改造200元/亩。
2.枇杷、柑橘等树型水果(人均0.8亩):发展400元/亩;改造200元/亩。
3.山核桃、油茶等林特(人均0.8亩):发展400元/亩;改造200元/亩。
4.蔬菜、藤蔓水果、甘蔗(户2亩):种植400元/亩。
5.大棚蔬菜、水果(户1亩):新建1500元/亩;种植400元/亩。
6.菊花、黄精等中药材(人均0.6亩):发展300元/亩。
7.林下经济(人均0.8亩):发展400元/亩;改造200元/亩。
8.食用菌(人均0.8亩):种植300元/亩。
9.花卉苗木盆景(人均0.8亩):发展300元/亩。
(二)特色养殖业
1.肉猪(户3头):300元/头。
2.能繁母猪(户1头):500元/头。
3.肉羊(户6头):300元/头。
4.能繁母羊(户3头):500元/头。
5.牛(户1头):500元/头
6.鸡鸭鹅(户100羽):4元/羽。
7.山泉流水养鱼等水产(户3亩):250元/亩或按购买水产幼苗总价的60%奖补,最高不超过1500元。
8.兔子(户30只):20元/只。
9.皖南中蜂(户15箱):20元/箱。
10.蚕(人均1.5张):100元/张。
(三)农业务工
农业务工(全年工资总额达5000元以上):按工资总额15%进行奖补,最多不超过1000元
(四)休闲农业
1.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的能力):达到省标最低规模的奖补500元,达到省标最低规模的2-3倍奖补1000元,达到省标最低规模的3倍以上奖补2000元。
2.采摘园(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达到省标最低规模的奖补500元,达到省标最低规模的2-3倍奖补1000元,达到省标最低规模的3倍以上奖补2000元。
(五)其他行业
1.农林电商业:按照营业收入10%进行奖补,最多不超过1000元。
2.土地、山场、资金等自有资产资源通过流转或租赁或入股给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收入至少400元):当年带动收益(至少400元)最多50%的到户产业项目奖补,奖补低于400元的,按400元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3.添置农机设备:总购款扣除政策性农机补贴剩余额最多90%予以奖补,或按照营业额收入10%进行补助,每户最高不超1000元。
4.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的,按照单类产业不超过2000元且人均收益不低于1500元的前提下由乡镇“一事一议”参照相近产业另行商定,同时将具体细化扶持标准报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
六、奖补程序
(一)项目摸排申请。各村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精准摸排具备条件户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了解其发展意愿,宣传补助政策,帮助谋划2025年产业到户项目,并根据项目要求,协助填写到户项目摸排申请表(附件3)。
(二)规范实施验收。各村要严格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公示公告等文件要求,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奖补发放、公示、公告等程序(附件2)。对照已上报到户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再次入户核实确认项目成效,组织开展入户实地验收,帮助提升对象算好效益账,如实填报到户项目验收表(附件4),做好验收合格到户项目奖补拟发放汇总表(附件5),及时报送项目奖补发放申请报告。
1.摸排申报程序。帮扶干部组织帮扶户申请→行政村审核→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村级同时公示10天→县农业农村局审定。2025年3月8日前报送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申请报告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2.验收奖补程序。帮扶干部组织帮扶户申请→行政村审核(组织验收并审核)→乡镇政府审核(参与村组织的验收并审核)→乡镇、村同时公示10天→县级实地抽验→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3.资金发放程序。根据县、镇、村验收合格结果,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奖补资金拨付,通过财政一卡制系统发放到户。
县农业农村局采用电话或实地入户方式同步开展县级审核抽验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到户产业帮扶要求,加大宣传,积极推进,组织镇村帮扶干部深入村组开展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根据农户意愿、生产资料等产业发展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科学指导、合理安排,帮助具备产业发展推进的底线找准产业项目,提升对象发展的产业进行审核把关。严格履行摸排、申报、验收等各项程序,杜绝出现“一刀切,分配了之”,确保到户产业项目奖补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村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指导员,全程跟进农业科技指导服务,督促提升对象高质量完成到户项目实施、验收、报账,特别是项目验收之后要持续跟进技术指导服务。要按时按要求精准报送工作进度信息等报表,要规范完整精准建立项目实施档案。
各村要做好产业到户项目摸排申报、种植实施、审核验收等工作的全程监管,确保财政到户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到户项目,明确具体内容,细化具体支出。提升对象之间的奖补,不允许搞均衡,要尽量靠上限允许规模奖补,要保障人口多的提升对象家庭每个人发展产业且达标的权利,通过项目帮扶,激发提升对象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产业帮扶成效。
附件:
1.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一般脱贫户到户产业项目奖补标准及要求
2.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实施程序
3.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摸排申请表
4.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验收表
5.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到户项目(摸排申请、奖补拟发放)汇总表
6.歙县2025年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到户项目数据审核及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1.xlsx
附件2-1.doc
附件2-2.xls
附件3-1.xlsx
附件3-2.xlsx
附件4-1.xlsx
附件4-2.xlsx
附件5.xlsx
附件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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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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