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歙县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徽政〔2025〕40号
各村(居):
现将《歙县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歙县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害,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黄山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汛前调查结果,全镇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滑坡8处、崩塌4处,规模全部为小型,涉及24户81人生命和780万元财产安全。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为:中和社区1处(招隐草堂项目在建);鲍川村2处涉及9户32人;就田村6处涉及11户34人;南屏村1处涉及1户3人;新路村1处涉及2户10人;披云峰269发射台1处涉及1户2人。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汛期5-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学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洪涌斌 镇党委委员
汪烈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 胜 镇党委委员、徽城派出所所长
成 员: 程 健 城关卫生院院长
洪 光 徽城资规所所长
刘 敏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汪 勇 鲍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许新建 就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章芬彬 南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成国 新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建立镇政府领导分片包村责任制
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镇领导分片包村责任,指导和协助各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分片包村责任清单见附表1)
(三)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转为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和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次生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调查监测组
组长:洪 光 成员:洪 玲、洪银飞
主要职责为:对地质灾害灾险情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措施;
2.应急抢险组
组长:舒 晖 成员:镇基干民兵
主要职责为: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被压埋人员、抢修工程、消除隐患;
3.医疗防疫组
组长:程 健 成员:医生3名
主要职责为: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凌燕林 成员:程元森、姚颖
主要职责为:安置场所以及生活保障、救灾物资调配等;
5.治安保卫组
组长:方 丹 成员:派出所公安5人
主要职责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建村(居)级应急小分队
各村(居)成立村级应急小分队,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队长,监测员、基干民兵等为成员,并报镇政府备案。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充分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是开展调查核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各村(居)要积极开展自查,及时上报地质灾害情况;资规所要积极配合调查单位开展本辖区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和汛后核查,查明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范围内人口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居)包保责任人要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区巡查员,并按照调查核查结论,逐点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完善方案预案。根据调查核查成果,镇政府组织填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3月上旬前发放到户并登记造册,制作更新网格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对威胁30人(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镇政府组织应急等有关部门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并及时修订,每年4月底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演练和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受威胁群众防灾识灾和避险自救意识。
三是强化汛中巡查。汛期由各分片包村(居)责任人带队,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开展巡查排查,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对村(居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在岗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巡查,指导开展防灾工作。各村(居)要组织村级应急小分队开展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督促监测员按照要求加密监测;做好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村(居)要及时接收并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和实时定向预警信息。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指令后,分片包村责任人要立即部署,村(居)防灾责任人、监测员要严格按照部署和预警等级开展防范工作。接到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或监测设备告警信息后,按照镇群测群防工作方案要求,村(居)级应急小分队要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分片包村(居)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灾害发生或扩大,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填写《黄山市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表》,做到首报迅速、情况准确、续报完整。
五是严格值班值守。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并对各村(居)公布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各村(居)也要确定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成灾迹象,立即按照程序报告。
五、预警应急响应
(一)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做好汛期值班、日常监测、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地质灾害防范和准备工作。
2.黄色预警响应
强化负责人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各联系包保责任人组织巡查小分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好应对准备。
3.橙色预警响应
各联系包保责任人驻村(居)值守,巡查小分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加密巡查与监测;必要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做好待命准备。
4.红色预警响应
各联系包保责任人驻村(居)指挥,视雨情和监测预警情况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集结待命;巡查小分队进一步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低风险区巡查与监测;预警区域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预警响应结束。
(二)应急响应
1.灾险情报告
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接到群众报告或在监测巡查过程中发现地质灾害前兆的,村(居)负责人应立即向受威胁群众示警,同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按照规定向县政府以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告。其中:发生人员伤亡的,应在30分钟内上报至县政府。
2.先期处置
所在村(居)应急小分队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镇政府联系包保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3.应急响应措施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镇政府按照《歙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歙县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超出镇政府处置能力时,向县政府请求支援。
(1)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2)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4.灾后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转移群众有序返回居住。应急指挥部组织做好灾情损失统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六、督导问责。
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地质灾害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进一步规范预警响应、预警、应急措施、灾后恢复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警示约谈。
联系人:王佩佩;联系方式:0559-6534813。
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方案.docx
徽城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方案.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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