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的通知
当前,园区部分工业厂房仍存在私自租赁、租赁企业产业层次不高、手续不规范、安全与环境隐患较多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县经开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国有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不适用本范围),全面提升单位用地效益,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租赁条件
(一)出租企业条件:
出租企业的工业厂房通过竣工验收,满足生产经营条件,产权明晰,没有经济纠纷,且未列入低效用地处置范围。
(二)租赁企业条件:
企业租赁厂房投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开区产业发展定位,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入驻。
2、投资项目须按照要求办理安评、能评、环评、卫评等手续。租赁企业未经规划建设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租赁厂房结构,投资项目消防等级不得低于出租厂房的原有消防等级。
3、租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需超过500万元,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投产,投产两年后达产,达产亩均税收12万元以上(租赁面积亩数根据租赁面积及出租企业容积率折算)。
4、租赁企业注册地须在经开区内,注册类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规范入驻流程
(一)登记备案制。
企业在对外出租工业厂房前,须提交《歙县经济经开区工业厂房出租登记备案表》(附表1)和出租企业承诺书(附件2),通过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后方可招租。
(二)项目准入制
1、申请。需租赁工业厂房的项目,由项目投资主体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开区管委会受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申请材料包括:歙县经济开发区租赁企业项目申请备案表(附件3)、租赁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4)、租赁企业入驻歙县经济开发区提供材料清单(附件5)所需材料。
2、审核。经开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受理的项目进行审查。
3、入驻。项目经审核准入后,经开区管委会出具项目备案表,指导并督促企业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4、监管。经开区管委会将定期对接市场监管局,及时掌握园区工商注册企业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动态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低小散”和“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入驻。
(三)企业责任制
根据“谁投资谁主管,谁所有谁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业厂房租赁企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工业厂房企业责任制。
1、出租企业要督促租赁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若租赁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租企业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出租主体责任。
2、租赁企业须证照、手续齐全,要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
三、严肃租赁管理
(一)严禁企业的私自租赁行为,对未通过经开区管委会审核擅自租赁的企业,经开区管委会将对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处理。
(二)经备案的租赁企业,凡发生下列之一情形的,将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直至清退,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达产后未能达到备案约定效益指标的;
2、有偷逃税款行为的;
3、企业入驻后环保不达标,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恶意欠薪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4、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
附件:1、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出租登记备案表
2、出租企业承诺书
3、歙县经济开发区租赁企业项目申请备案表
4、租赁企业承诺书
5、租赁企业入驻歙县经济开发区提供材料清单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出租登记备案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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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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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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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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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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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厂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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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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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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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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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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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2
出租企业承诺书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登记备案制、项目准入制、企业责任制、出租企业承诺制等规定要求。
2.保证本公司手续齐全,出租的厂房不是违法建筑,出租的厂房符合管理办法所要求条件,满足消防及安全生产要求。
3.主动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加强对租赁企业的管理,督促及协助租赁企业完善各项手续。
4.督促租赁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如租赁企业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拖欠工人工资,作为出租方,本公司将督促承租方履行主体责任,并承担出租主体的责任。
6.公司郑重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歙县经济开发区租赁企业项目申请备案表
备案编号: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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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内资 ¨外资 |
行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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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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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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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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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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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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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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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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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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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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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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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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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投 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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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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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产 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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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税 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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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电量(万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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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水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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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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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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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租赁企业承诺书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2.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治安主体责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项目入驻后______月内投产,固定资产投产不低于______万元,项目两年后达产,达产年产值______万元以上,亩均税收
______ 万元以上。
4.若未能兑现上述承诺,公司愿自动放弃县内相关优惠政策,并自愿退出园区,所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5.公司郑重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租赁企业入驻歙县经济开发区提供材料清单
(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出租登记备案表;
(3)租赁企业名称核准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厂房租赁意向协议;
(5)出租企业承诺书;
(6)租赁企业承诺书;
(7)歙县经济开发区租赁企业项目申请备案表;
(8)拟出租企业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厂房平面图等复印件;
(9)拟出租企业的环保验收批复及安全、消防等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