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507-00073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7-30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开展歙县2024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 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歙县2024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
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5:03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的通知》(歙政办秘〔2024〕7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歙县2024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支持我县发展的各类合法经营的市场经营主体及社会团体、组织和自然人。

二、申报奖补事项范围  

奖补事项发生时间:2024年1月—12月期间。

奖补事项内容范围:《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文件列明的“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项目范围内的事项。

三、申报材料

请于8月20日前,按照申报指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认证(标准计量)监管股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的电子扫描版报送至对应邮箱。(邮箱:sx6515050@163com)。

四、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报

申报主体按申报指南要求确认申报事项或编制申报材料报县市场局相关股室

(二)审定及公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7日后报县政府研定。

(三)资金拨付

奖励资金按照现行国库支付办法兑现。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0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1.本政策中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由县本级预算安排,对同一项目或事项,除上级资助奖励外,与我县其他现有政策存在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从新”的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奖励。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严肃追究申报单位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申报单位当年发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受到处罚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六、咨询联系电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认证监管股   0559-6513133

附件1:歙县质量品牌和标准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2:歙县标准制修订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docx

附件3-诚实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4:财政涉企基础信息表.xls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