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508-00007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机构: 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05
生效日期: 2025-08-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内容概述: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性: 有效

关于遴选歙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创建主体的公告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08:34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一、遴选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茶叶、蔬菜、菊花、果树、中药材及粮油等作物种植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二、遴选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流转或承包证明复印件。

3.粮食作物、菊花、蔬菜、中药材面积10亩以上,果树面积20亩以上、茶叶30亩以上。

4.各乡镇也可以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统一申报,要求示范区面积100亩以上,集中连片、交通便捷,种植作物基本一致,农户数量不限。

三、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欢迎县域内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根据遴选条件要求,将遴选材料种植主体申请表(附表1)报送项目实施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需要报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种植作物面积统计名单附表2

注:凡是通过遴选公示参与2021年、20222023年、2024歙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示范创建主体,可免于申报直接参与2025年项目实施。但需向所在项目乡镇报备,填报备案表(附表1)。

2.各乡镇人民政府须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资质条件、生产实践、应用模式和实施面积等进行综合评定,遴选结果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评定主体遴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公示结束后,申报通过的示范创建主体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要严格按照《歙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实施。

 

歙县土肥站咨询电话:0559-6537180   

 

附件:1.歙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创建主体申请备案表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种植作物面积统计名单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585日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种植作物面积统计名单.docx歙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创建主体申请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