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508-00006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机构: 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05
生效日期: 2025-08-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内容概述: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性: 有效

关于遴选歙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08:27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一、遴选条件

在全县遴选开展县内粪肥收集处理、集中堆腐、运输配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不良信用记录。

2.粪肥还田前必须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隔、铬、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进行严格检测,堆肥符合《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沼液(粪水)符合《沼肥》(NY/T2596)要求。

3.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进程。

4.自有粪肥处理场所、运输的机械装备等。

5.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能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

二、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服务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向意愿服务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申请备案表(附表1)、营业执照、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运输、机械设备证明、服务场地证明,粪消纳合同

注:凡是通过遴选公示参与歙县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实施年度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免于申报直接参与2025年项目实施,但需向服务地所在项目乡镇报备(附表1),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2.组织考评。各乡镇人民政府须对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料和生产现场进行考评,研究确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评定主体遴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务公开网公示。

4.签订服务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粪肥还田服务主体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合同。

 

歙县土肥站咨询电话:0559-6537180


附件:歙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备案表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585日      


 

歙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