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302-00026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机构: 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2-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7:11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附件1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2.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3.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4.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基本支出表

10.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项目支出表

11.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歙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歙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疫情扑灭。

(十)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依法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移交至市生态环境局歙县分局。

(十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备注

1

歙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3

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4

歙县畜牧水产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5

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6

歙县农业生态和资源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7

歙县农业开发事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截至20221231日,歙县农业农村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236人,其中在职108人、离休0人、退休130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抓好粮食稳产增效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一是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指导服务和调度督导,保障粮食和油料生产相对稳定2023年,全县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20.8万亩,总产7.4万吨每年推广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不少于7水稻、玉米品种良种覆盖率96%以上;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累计8万亩。高质量高标准开展重点区域油菜示范创建工作,面积不少于3800亩。二是完成省市下达的生猪稳产保供目标,能繁母猪保有量0.56万头以上,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63个以上。着力稳定生猪生产。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统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三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大力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推进土地酸化治理项目,2023年计划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00亩,计划投资1000万元,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

(二)深入实施两项行动计划

坚持以“两强一增”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16项专项行动。推广应用新技术、夯实种业强县行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业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农机更新换代、补齐高端精品农机具短板、稳步推进机械赋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链建设助力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围绕“六业千亿”行动坚持新上一批项目,壮大一批实体,铸就一批品牌,研发一批成果,突出徽茶、徽菊、徽药、林特、养殖、农旅重点产业,贯彻落实158”行动计划,强化品牌培育,建设“长三角”地区农旅融合示范区持续增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动力。

(三)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效益增强乡村经济活力。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继续扎实开展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六业千亿”歙县行动。突出徽茶、徽菊、徽药、林特、养殖等重点绿色食品产业方向,合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细化产业图谱、招商地图和招引清单,从全产业链发展角度谋深谋细谋实一批可立项、可落地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储备充实项目库,力争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争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达到14以上。

(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推进全县45个脱贫村和1个非脱贫村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园区建设,到2023年底,每个园区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年租金和分红收入保持2万元以上,其中带动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占比达到15个以上。健全带动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确保每个帮扶的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有干部帮,有主体带,实现稳步增收,带动达到带动标准帮扶脱贫户监测户达到2000户,其中享受溢价带动800户以上。全县45个脱贫村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保持达标水平以上。

(五)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推进2022年度45个自然村建设;以“五清一改”、项目建设、群众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扎实推进2022年度17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谋划启动2023年度5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建设;坚持改水改厕、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步推进,推进改厕600户以上。以安徽省“十百千”和“五微”行动为抓手,精选基础好、资源优、品牌强的村庄“绘制”系列“新安山居图”,推进问政村村落景区村庄创建和运营试点,谋划专项债项目,大力实施“6+28”工程,力争到2023年底,打造一批山清水秀、村庄整洁、产业兴旺、宜居宜业的乡村振兴“标杆村”。

(六)奋力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前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2022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实现年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基础上保持9%以上的增幅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改革。广泛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宣传。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提高“三变”改革成效,增加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益。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2023年,选择1-2个乡镇开展“大托管”试点示范工作。

(七)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新安山居图落图行动,按照未来乡村的“十大场景”涉及,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上进行数字化赋能,并结合各村的特点农产品,开发二、三产业,丰富产品加工、农业体验、场景演绎等新业态。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歙县凝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省级皖南花猪保种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集皖南花猪无抗养殖生产、加工,线上线下销售一体的全产业链。实施陆上海洋牧场供链项目,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科技农业技术安全无毒食材及智能化农渔牧生产系统。打造望丰示范农业基地建设工程,结合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在养殖场推广秸秆发酵垫料养殖技术、种业结合绿色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绿色发展。

(八)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行刑衔接联合执法机制,按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维护新安江优质生态环境,立足执法办案“主业主责”,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2023继续推进创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工作。

(九)统筹抓好农业绿色发展。坚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污染严重且不配合整改的取缔关停,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探索绿色防控推广应用机制,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促进大面积推广应用。以项目推动示范区建设,提高新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继续实施好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确保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2%以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表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251.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400.00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安排

 

五、教育支出

 

    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经营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8.0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其他

 

十、卫生健康支出

61.74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6,969.85

 

 

十三、农林水支出

7,035.8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57.1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26.7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6,651.94

本年支出小计

15,079.36

上年结转

8,427.42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4,692.17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3,735.25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

 

  其他

 

  其他

 

 

 

 

 

收入总计

15,079.36

支出总计

15,079.36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5079.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1507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1.94万元,占21.57%,比2022年预算增加564.39万元,增长21%,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增加了退休人员基础绩效;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00万元,占22.55%,比2022年预算减少1367.5万元,下降28.68%,下降原因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及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县级配套比2022年减少;上年结转结余8427.42万元,占55.89%,比2022年预算增加6474.11万元,增长331.44%,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资金结余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15079.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671.00万元,增长60.28%,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资金结余。其中,基本支出2290.50万元,占15.1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788.86万元,占84.81%,主要用于美丽乡村、自然村整治、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079.3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4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135.2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51.94万元,上年结转8427.4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07万元,占3.50%;卫生健康支出61.74万元,占0.41%城乡社区支出6969.85万元,占46.22%;农林水支出7035.80万元,占46.66%住房保障支出157.18万元,占1.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6.72万元,占2.17%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44.11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3303.25万元,增长71.18%,主要原因:省两强一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结余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07万元,占3.50%;卫生健康支出61.74万元,占0.41%城乡社区支出6969.85万元,占46.22%;农林水支出7035.80万元,占46.66%住房保障支出157.18万元,占1.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6.72万元,占2.1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0.7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25.71%,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242.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2.28万元,增长2375.05%,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行政事业2023年基础绩效全部放入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90.2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66.36万元,增长53.59%,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基础绩效加入平时工资导致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95.1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33.18万元,增长53.59%,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基础绩效加入平时工资导致职业年金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11.86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0.81万元,下降6.39%下降原因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2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49.88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4.02万元,增长8.77%,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3人。

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451.90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23.10万元,下降4.86%下降原因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2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1259.61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71.96万元,增长6.06%,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3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预算141.0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07.06万元,增长315.44%,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中央及省级动物防疫资金结余56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动物防疫县级配套资金85万元重新划入病虫害控制(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372.25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372.2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两强一增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存在结余。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3年预算40.0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长。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44.0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44.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及景区村庄创建认定以奖代补结算资金存在结余。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2023年预算654.56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554.56万元,增长554.56%,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存在结余。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 2023年预算8.0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存在结余。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2023年预算81.93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81.9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歙县特聘农技员21人,省级补助经费结余,2023年县级配套经费新增。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542.87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256.50万元,增长89.57%,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存在结余。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3274.3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241.30万元,增长61.06%,增长原因主要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及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项目资金存在结余。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57.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增长14.58%,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基础绩效加入平时工资导致公积金基数增加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项)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326.72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326.7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省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存在结余。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0.5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8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5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135.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2367.75万元,增长49.66%,主要原因2022年各级美丽乡村、自然村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存在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3年预算579.71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579.7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配套及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县级配套划入该项。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3年预算6390.14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6190.14元,增长3095.07%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补助资金及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存在结余且2023年美丽乡村、自然村整治、改厕县级配套均划入该项。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165.4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65.4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省、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划入该项。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2788.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368.05万元,增长72.34%,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各级美丽乡村、自然村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资金存在结余。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436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96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3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842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469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3735.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万元,下降16.67%,下降原因主要是精简预算,压实压紧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3年,歙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万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歙县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202号)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压减10%预算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对公务用车的购置进行严格管理两年均无额外公车购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支出预算14.4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10%预算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同国内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务交流方面的接待费用。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000万,用于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2)立项依据。《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安徽省黄山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2023年计划实施12个左右省级中心村,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10项建设任务,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实施12个左右省级中心村,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10项建设任务,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省级中心村数量

12个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项目竣工验收支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36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乡风文明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美化和提升村庄,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农民满意度显著提高

≥90%

2.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县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县配套资金180万元,用于我县1000户农村卫生改厕。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农【202244号)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2023年计划实施1000户农村卫生改厕,拆除村内旱厕、露天粪缸,新建砖砌“三格式”或装配“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单个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5立方米,有效池深不小于1.2米,一、二、三池容积比例为213;并建立卫生厕所一户一档。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县配套18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县配套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0.00

   其中:财政拨款

      18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实施1000户农村卫生改厕,拆除村内旱厕、露天粪缸,新建砖砌“三格式”或装配“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单个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5立方米,有效池深不小于1.2米,一、二、三池容积比例为2:1:3;并建立卫生厕所一户一档。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卫生改厕户数

≥600户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项目竣工验收支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8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乡风文明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美化和提升村庄,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然村整治,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满意度

≥90%

3.2023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县级配套1000万元,用于实施50个左右自然村整治,开展“五清一改”,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2)立项依据。《黄山市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办字【201943号)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2023年计划实施50个左右自然村整治项目,重点开展村内“五清一改”环境整治:1.村内河塘、沟渠等清淤疏浚;2.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3.村内旱厕、露天粪缸、残垣断壁等无功能建筑进行拆除;4.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理整治以及空闲地整治提升等;5.房前屋后整治、村内陈年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清理等,改善人居环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县级配套10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县级配套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实施50个左右自然村整治项目,重点开展村内“五清一改”环境整治:1.村内河塘、沟渠等清淤疏浚;2.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3.村内旱厕、露天粪缸、残垣断壁等无功能建筑进行拆除;4.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理整治以及空闲地整治提升等;5.房前屋后整治、村内陈年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清理等,改善人居环境。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自然村整治数量

50个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项目竣工验收支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0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乡风文明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美化和提升村庄,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然村整治,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满意度

≥90%

4.2023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鼓励优秀示范村(基地)发展强村富民产业

2)立项依据。《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歙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歙办〔20218号)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发挥示范村建设“试验田”作用,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到2023年底,全县打造60个“信用好、产业强”的示范村(基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县平均值6%,绿色发展优势不断巩固提升。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发挥示范村建设“试验田”作用,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到2023年底,全县打造60个“信用好、产业强”的示范村(基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县平均值6%,绿色发展优势不断巩固提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示范创建村数量

≥9个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年内及时报账支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5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提高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程度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绿色发展优势不断巩固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区域产业发展持续带动作用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5.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县级配套(含农田建设管护资金10)”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县级配套(含农田建设管护资金10万)共计220万元,用于全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4000亩,其中10万用于农田建设管护。

2)立项依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加快我县农田建设,完成4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县级配套(含农田建设管护资金10万)共计22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县级配套(含农田建设管护资金10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2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加快我县农田建设,完成4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提升数量

4000亩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达到验收要求

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及时报账支付

项目完成及时性

2023年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300万元

亩均投资

≥2500元/亩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粮食产出,增加农民收入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稳固粮食安全,巩固乡村振兴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农田生态改善,灌排水优化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区群众长期受益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民满意度

≥90%

 

6.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立项依据。皖农秸组〔20221号安徽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2023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3%,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综合利用量的比例不低于50%。农作物秸秆不再焚烧和丢弃,而是通过“五化”利用,降低农业生产消耗,实现绿色可持续性发展。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县配套2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县配套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2023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3%,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综合利用量的比例不低于50%。农作物秸秆不再焚烧和丢弃,而是通过“五化”利用,降低农业生产消耗,实现绿色可持续性发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

≥93%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2023年底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309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农业增收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面源污染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7.“2023年动物防疫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动物防疫县级配套资金85万元,全县动物疫病的防治及监督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2)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6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311-20231231日。

5)项目内容。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保证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县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动物防疫县级配套资金8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动物防疫县级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1]歙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5.00

   其中:财政拨款

      85.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保证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县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财政补助经费

≥100%

质量指标

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90%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年内及时报账支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加养殖收入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病死畜禽对环境污染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持续影响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和养殖户满意度

≥90%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歙县农业农村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万元,比2022年减少2.6万元,下降8%,下降主要原因是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减少2人。

(三)政府采购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歙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总金额2350.76万元,较上年增加529.1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60.88万元、通用设备944.82万元、专用设备199.00万元、其他资产46.06万元。

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

截至2022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