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6.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歙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歙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疫情扑灭。
(十)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依法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移交至市生态环境局歙县分局。
(十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歙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
2 |
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非独立核算 |
3 |
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非独立核算 |
4 |
歙县畜牧水产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非独立核算 |
5 |
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非独立核算 |
6 |
歙县农业生态和资源保护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非独立核算 |
7 |
歙县农业开发事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非独立核算 |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完成歙县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结合开展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创建1-2个有影响的畜牧业精致品牌。二是在新安江沿线主要乡镇大力引导散养户发展秸秆垫料养殖,实施整村推进,推广养殖户300户以上。三是继续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建设一批果菜茶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创新技术模式集成攻关基地,完成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验收评价。
2.巩固新安江全面禁捕退捕成果。一是建立新安江禁捕联席会议制度,由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事)、水利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公安联动、群众举报、昼巡夜查、联合出击”等形式,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运输、储存、销售野生水产品和禁用渔具等行为,规范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二是在沿江沿河乡镇建立渔政协管站,配备护渔员,充分发挥乡镇渔政协管员和村级护渔员作用,建立起 “村巡查、乡监管、县执法”三级渔政监管体系。在适当水域实施“鱼眼工程”,实行人防+技防,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渔政监管格局,确保我县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助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一是组建农业技术服务队,加强对2个试点乡镇和25个村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将全县产业带头人、种养大户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着力提升生产技能水平;二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试点乡镇的信用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给予涉农项目资金倾斜,提振信用村建设信心。
4.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力争规上农业企业产值超42亿元,增幅达10%以上;新增家庭农场20家。完成2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7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2个绿色食品续展,2个有机食品再认证;完成“三口柑桔”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歙县大方茶”、“歙县滴水香”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工作。
5.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力争2021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且不低于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目标增长任务。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扩大“三变”改革范围,182个村提质量增效全覆盖,增加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益。全年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2万平米,深渡-武阳-街口片区、霞坑-杞梓里-岔口片区等2个以上集中连片示范区块见成效。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按照每个项目不少于50万元的投入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10个以上,全年力争新增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超50万元村2个。实现农村产权交易额6000万元以上。
6.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2020年度3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确保2021年如期建成,启动“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将剩余的50个未建省级中心村纳入,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所有布点中心村建设。持续深入实施百千工程,确保完成2020年度雄村镇富岱自然村等4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并通过市级验收。同时,在已建省级美丽乡村中遴选整体条件较好的村庄,对村庄环境、基础设施、产业等方面进一步打造提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启动新一轮农村改厕工作,计划改厕1000户以上。
7.加快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0年度2000亩高标准农田、1.43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开展农业基础和涉农水利设施现状摸排,建立全县小农水项目库,争取资金分步实施,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蓝田·桃源田园综合体、黄山(郑村)现代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等农旅融合项目,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820.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3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90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782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4.06万元,占44.55%,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2840.53万元,下降44.91%,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4336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3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4336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7820.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95.47万元,增长23.65%,增长原因主要是中央、省提前下达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504.16万元,占19.2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315.9万元,占80.77%,主要用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灾毁农田修复和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生产发展等。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820.0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20.0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4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55.57万元,占0.71%;节能环保支出309万元,占3.95%;城乡社区支出4336万元,占55.45%;农林水事务支出2905.65万元,占37.16%;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占1.12%。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4.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2840.53万元,减少44.91%,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4336万元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4万元,占3.61%;卫生健康支出55.57万元,占1.59%;节能环保支出309万元,占8.87%;农林水事务支出2905.65万元,占83.4%;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9.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116.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1.27%。下降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2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9.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2.1%,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比例提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45.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7万元,增长4.49%,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比例提高。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2021年预算3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农村)(项)2021年预算278.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09万元,增长3.38%,增长原因主要是包含了物业管理费15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农村)(项)2021年预算1056.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07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个。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1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动物防疫被划入病虫害控制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1年预算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县级预算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1年预算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不必要开支,减少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1年预算28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81.4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1年预算49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6.5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536万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归到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但2021年提前下达高标农田资金共499.5万。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2021年预算59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205万元,下降84.34%,下降原因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8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2万元,下降1.26%,下降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4.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4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4336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1年预算4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36万元,增长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歙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03%,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03%,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物业管理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持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干净整洁及水电正常使用和运行。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聘用保洁员维护办公大楼的卫生环境及大楼的水电费开支。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保洁员工资及水电费。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办公大楼干净整洁及水电正常使用。
2、“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
(1)项目概述。2021年开展60个自然村整治,以“五清一改”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为重点开展整治,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争取市级资金1800万元,县级配套1200万元。
(2)立项依据。《黄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黄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资金筹集方案》。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县完成60个自然村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整治内容。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60个自然村整治工程。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60个自然村整治任务。
3、“动物防疫”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动物疫病的防治及监督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2)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6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畜牧水产站。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开展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及日常补免工作,175个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经费、10个乡镇开展产地检疫、5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临时检查站补助、无害化处理生猪10000头 。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苗、村防疫员补助、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防控物资和检查站经费等。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保证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县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4、“高标农田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我县每年需完成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9年上级下达任务1.5万,2020年预计任务1万亩。
(2)立项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上图入库面积1万亩。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测绘、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5、“高标准农田县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全县每年完成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立项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上图入库面积1万亩。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6、“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概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
(2)立项依据。参照县财政局农业股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预算数。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县收集秸秆综合利用9.69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0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费用、“五化”利用和秸秆收储点奖补。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降低农业生产消耗,增加农民收入。
7、“美丽乡村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卫生改厕、蓝色屋面整治。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安徽省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歙县三年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开展工作。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完成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卫生改厕、“蓝色屋面”整治等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督查用车、培训会议、日常办公及差旅费等。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卫生改厕、“蓝色屋面”整治等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1年开展35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以“十项重点任务”、产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建设周期一年半,计划争取省级资金100万元/村、市级60万元/村、县级60万元/村。
(2)立项依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的通知》、《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开展35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以“十项重点任务”为重点,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乡风文明。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35个省级中心村的美丽乡村建设。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全县35个省级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9、“农产品展销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组织企业参加杭州、北京、山东、合肥、上海等大中城市农产品宣传推介,每年5-8次。
(2)立项依据。参照歙县财政局农业股2020年农展预算数。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组织企业参加杭州、北京、山东、合肥、上海等大中城市农产品展销活动,宣传推介我县茶叶、菊花等名优农产品。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参加杭州、北京、山东、合肥、上海等大中城市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
(6)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展销展示,宣传推介我县茶叶、菊花等名优农产品,提高歙县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持续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0、“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所有乡镇建立农产品快检站,即“农安工程”。
(2)立项依据。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按歙县财政局农业股2020年预算数。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在全县所有乡镇建立农产品快检站,每年完成9000个样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农产品快检站建设。
(6)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使农残超标得到有效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1、“农村改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及时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三变”改革等改革任务,构建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盘活闲置农房,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全县农民收入。
(2)立项依据。《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皖农工办函[2018]42号、《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扫尾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18]94号)及2018年5月31日第31号歙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纪要等。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完成全县28个乡镇3024个组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组建歙县江南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和28个乡镇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三资管理和农经年报。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1.农村改革工作经费(包括盘活闲置农房工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三变”改革等);2.歙县江南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工作经费;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经费;4.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数据库后续管护工作经费;5.三资管理软件服务费及农经年报工作。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三变”改革等改革任务,构建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
12、“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县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围绕农村“三大革命”,计划开展农村卫生改厕4000户。
(2)立项依据。《歙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围绕农村“三大革命”,全县计划开展农村卫生改厕4000户以上。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4000户农村卫生改厕。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农村卫生改厕4000户。
13、“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歙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1.15万亩水源和节水灌溉渠道工程。
(2)立项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函〔2019〕920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15万亩,农田灌溉保证率由75%提高到85%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536万元,主要用于1.15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1.15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任务。
14、“渔政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招聘三个合同工及十多个禁渔期临时工,安排专人专车全天候巡逻检查,全面加强我县渔政执法综合管理工作。
(2)立项依据。秘字第338号、《关于停征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渔检(财)[2017]45号)、《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歙县渔政(兼职)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2017]32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县违法捕捞行为明显减少,新安江水域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渔政管理综合执法检查车船运行费、执法人员服装及聘用人员工资等。
(6)绩效目标和指标。新安江水域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得到恢复,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15、“农村沼气后续管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沼气后续管护和确定的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立项依据。财民生〔2014〕816号《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办法》。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对全县6000余口农村户用沼气、20处养殖小区,和6处大中型粪污(秸秆)沼气工程进行沼气生产、安全后续管护。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后续管护技工工资。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6000余口农村沼气正常使用。
16、“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力争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规模企业利用量达1.5万吨以上。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591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县秸秆进行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五化”综合利用。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1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费用、“五化”利用和秸秆收储点奖补。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降低农业生产消耗,增加农民收入。
17、“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外埠入皖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三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已设立在徽杭高速歙县南金山高速口,负责对进入我县的外省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消毒,加强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592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畜牧水产站。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三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新建办公用品、防疫物资费,协检员工资及官方兽医补助。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三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支出。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保证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县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18、“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在土壤PH值小于5.5的强酸性耕开展,施用石灰质物质和酸性土壤调理剂、种植绿肥还田等。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504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完成3万亩酸化耕地治理,提升耕质量,确保耕地稳产增产能力。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221.4万元,主要用于3万亩酸化耕地治理。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3万亩酸化耕地治理。
19、“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1)项目概述。在规划区域,开展水塘清淤,渠道防渗,治理排水沟,建过路涵,修建生产便道、机耕路、生产便桥等工程建设。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263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00亩,上图入库面积5000亩。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240万元,主要用于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20、“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在规划区域,开展水塘清淤,渠道防渗,治理排水沟,建过路涵,修建生产便道、机耕路、生产便桥等工程建设。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505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建成5000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7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5000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5000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1、“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在规划区域,开展水塘清淤,渠道防渗,治理排水沟,建过路涵,修建生产便道、机耕路、生产便桥等工程建设。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659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建设5000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87.5万元,用于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5000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2、“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1)项目概述。遴选县域18个中心村,开展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完成中心村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十项重点建设任务。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为一年半,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9月底竣工验收。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508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开展18个省级中心村建设,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乡风文明。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18个省级中心村的美丽乡村建设。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顺利完成全县18个省级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23、“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99个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以及18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台账管理,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80000平米以上。
(2)立项依据。皖财农[2020]1504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农业农村局。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完成全县99个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以及18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台账管理,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80000平方。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64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台账管理,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全县顺利完成99个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以及18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台账管理,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80000平米。
(二)机关运行经费。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万元,比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5.56%,下降原因是机关行政人员减少1人。
(三)政府采购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歙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总金额1883.9万元,较上年增加136.6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84.77万元、通用设备420.13万元、专用设备217.67万元、其他资产61.33万元。
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21年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10万元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县配套、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县配套、高标准农田县级配套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36万元,其他项目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