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15/202511-00020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1-14
发布机构: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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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等21个矿种(45个亚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17:07 信息来源: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是指基于市场条件下,按照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区域成矿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矿石品级、矿产品价格、开发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影响因素,确定的某一区域一定时期内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础价格标准。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既要注重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又要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的规定,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等21个矿种(45个亚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经省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2023年3月24日,国家层面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了改革,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按照不同种类的矿产,征收方式分为按“收益率”和“金额”两种形式,其中如铁矿等144个矿种按“收益率”征收,其它如石灰岩等29个矿种按“金额”形式征收。《办法》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29个矿种中选择相应的矿种,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其市场基准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我省目前有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等21个矿种(45个亚矿种)已查明资源储量,且已开发利用或未来存在开发利用的可能,出让时需参考市场基准价进行出让收益评估,按照评估值、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测算值就高确定出让收益。

  (二)制定依据

  2023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省基准价制定工作严格按照《指南》要求,严格遵循维护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原则;遵循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遵循矿产资源赋存开采的客观规律;遵循矿业经济发展的市场规律;遵循区域协调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技术标准、规范、准则;严格依照《指南》要求的技术路径。为保证我省矿业权市场平稳有序,基准价制定过程中通过充分调研市场,广泛收集资料,确保基准价调整幅度与矿产品制造成本、利润变化相适应,保证地方财政平稳过渡,避免市场剧烈波动。

  二、主要内容和使用说明

  (一)主要内容

  1.矿种类别。严格按照办法中矿产类别、矿种及亚矿种名称,确定了本省21个矿种(45个亚矿种)的基准价矿种类别和名称。

  2.发布形式和单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以单位储量价格的形式发布。推断资源量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有关规定处置。关于单位,饰面石材类矿产按照“元/立方米·荒料”,其它矿产按照“元/吨·矿石”。

  3.调整系数。为体现矿产资源赋存开采的客观规律,采矿权基准价引入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按照《矿产资源工业要求手册(2021版)》相关要求分为品级类型调整系数和开采方式调整系数。

  (二)使用说明

  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测算值:各类矿种的矿产储量乘单位储量基准价乘各类调整系数的积之和。

  计算公式:

  式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测算值;—评估期内动用储量;—单位储量基准价;—矿石品级类型调整系数;—开采方式调整系数。

  三、实施日期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咨询单位: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解读人:刘佳

      电话:0551-62553166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12日

皖自然资规〔2025〕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