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86/202305-00021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歙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5-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其他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歙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歙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31 11:19 信息来源:歙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歙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提高我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节约企业运营成本,有效保障公务活动,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企业建设,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参照《歙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研究起草了歙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
配备管理、 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问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现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61日至20236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70193717@qq.com

    2
、通过电话方式(6518622)提出意见。

 

歙县财政局(国资委)
                           2023
531



《歙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