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6-0004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妇女儿童,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机构: 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6-23
生效日期: 2025-06-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教督〔2025〕2号 词: 办学质量评价,通知
内容概述: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育人水平,促进歙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及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 性: 有效

关于开展歙县2024—2025学年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16:22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育人水平,促进歙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及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县公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561日起施行) 

2.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3.《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试行)》

三、评价重点内容

(一)幼儿园 

教育理念:是否坚持儿童为本,尊重个体差异,杜绝小学化倾向。 

保育与安全:卫生保健、膳食营养、安全防护制度落实情况。 

教育过程:活动组织、师幼互动、游戏开展质量(重点关注自主游戏环境创设与支持)。 

环境创设:是否创设丰富适宜、富有启发的学习环境。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及培训情况。 

科学幼小衔接实施情况。 

(二)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 

课程教学:落实课程标准,规范教学行为,优化教学方式,提升课堂效率。 

教师发展:师德建设、专业成长、教学研究与激励机制。 

学校管理:规范办学、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完善。 

学生发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发展、兴趣特长培养及学业负担状况。 

(三)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 

普通高中:侧重落实新课程新教材,选课走班实施,学生发展指导(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 

中等职业学校:侧重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契合度,实习实训管理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培养,就业质量等。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质量评价对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提升育人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相关指南和政策法规,准确理解评价指标内涵,实事求是开展自评,要注重评价过程对改进工作、提升质量的促进作用。

2. 各学校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也要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纸质红头盖章)并于710日前报县教育局督导室(电子版发邮箱:hssxjydd@163.com),联系电话:6519655


附件1 歙县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xlsx
    附件2 歙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xlsx
    附件3 歙县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xlsx
    附件4 歙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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