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幼教点:
为鼓励、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3年歙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评估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除公办幼儿园(教育部门举办、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等)、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外,公民个人举办的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稳定的幼儿园。凡取得办园许可证并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幼教点),可向我局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评估认定。
二、认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和《2023年歙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对所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认定,总得分在 750分以上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中情况良好的,可评估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认定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评估认定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2.注重过程性评估原则。除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得分、核查一票否决情况外,还需综合考虑我局平时对该幼儿园的工作评价(如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进行最终认定。
3.坚持按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的原则。《2023年歙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是根据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我局将在执行过程中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不断完善。
4.评估认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评估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抽查。
四、认定程序
9月30日前,各民办幼儿园(民办幼教点)向我局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将在 11月中下旬对提交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估结束后,将认定过程性资料及认定结果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评估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歙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doc.doc
歙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