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歙政秘〔2025〕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根据《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县政府对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进行修订,现将《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经开区管委会和县直各赋权单位要把赋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及时研究解决赋权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用得好。
二、县直各赋权单位要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县经开区管委会要接受业务指导监督,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更好满足企业办事需求。
三、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总结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单”动态调整等情况,结合开发区发展需求与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清单。
本清单公布后,2023年3月25日印发的《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2023年版)》(歙政秘〔2023〕5号)即行废止。
附件: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
歙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歙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附件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
序号 |
原行使部门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赋权 形式 |
备注 |
1 |
县发改委 |
其他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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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科商工信局 |
其他权力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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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人社局 |
行政许可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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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人社局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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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人社局 |
行政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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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人社局 |
其他权力 |
集体合同审查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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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其他权力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授权 |
同步告知 |
8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其他权力 |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 |
授权 |
同步告知 |
9 |
县城管局 |
行政许可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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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涉路施工许可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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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授权 |
|
12 |
县应急管理局 |
其他权力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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