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歙县第四季度水龙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歙县疾控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于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了歙县用户水龙头水质的采样与检测工作。现将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水样检测点:第四季度抽检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共计35份,具体监测点如下:
(1)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共检测12份水样。歙县自来水厂及管网延伸8份水样,其中1份出厂水、7份末梢水(粮库、吴山铺冻库、歙县中学、歙县疾控中心、潭渡中学、郑村镇政府、雄村镇政府)。三阳镇自来水厂2份水样,其中1份出厂水、1份末梢水(三阳卫生院)。北岸水厂2份水样,其中1份出厂水、1份末梢水(北岸卫生院)。
(2)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共检测23份水样,均为末梢水,水厂为:岔口镇金村供水工程、昌溪乡永利供水工程、富堨镇大里供水工程、桂林镇石河供水工程、璜田乡璜田供水工程、街口镇中午上下正供水工程、金川乡查坑供水工程、坑口乡阳坑供水工程、杞梓里镇磻溪供水工程、森村乡黄备供水工程、上丰乡霞江供水工程、绍濂乡绍濂供水工程、深渡镇漳潭供水工程、狮石乡营川村13组供水工程、石门乡石门供水工程、王村镇水山供水工程、武阳乡武阳供水工程、溪头镇大谷运供水工程、霞坑镇洪琴供水工程、小川乡小川新村供水工程、新溪口乡溪口供水工程、许村镇许村供水工程、长陔乡韶坑供水工程。
二、监测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钾指数、氨、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三氯乙酸、二氧化氯、消毒剂指标等项目共37项。
三、水质判定标准:如一份水样中出现1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四、监测结果:本季度抽检了水样共计35份,合格35份,合格率100%。
具体检测结果见附件。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