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12-00061 信息分类: 权力和责任清单发布及动态调整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2-06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06
生效日期: 2022-12-06 废止日期: 2024-01-01
发布文号: 歙政〔2022〕35号 词: 权责清单
内容概述: 性: 失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6 18:52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以及上一年度清单版本公布以来即时动态调整等情况对照《全省一单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县政府对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及新修订的歙县县级权责清单(2022年版)》《歙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歙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在县政府网站及各部门信息公开栏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许可清单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等,县政府办牵头动态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地方性法规草案拟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及其他类型权力事项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县司法局在草案审查阶段,应当相应征求县政府办、县委编办意见。

二、做好有关清单有机衔接。各乡镇、各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县政府办要加强与其他清单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推进清单规范高效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县有关单位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认领中央、省层面设定由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完善我县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有,但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没有的事项,要执行国务院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过渡方案,确保事项调整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对列入清单的事项,确定监管层级、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按照上下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要求,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有关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对违规行使行政权力、设置限制性条款、指定中介机构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及时规范公布清单。各乡镇、各部门应当自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布调整后的清单,以及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流程图、服务指南等配套模块,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委编办要会同政府办等部门,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公布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

六、做好清单实施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同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清单公布后,《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权责、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政〔202118号)即行废止。

 

附件:1.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歙县县级权责清单(2022年版)

3.歙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

4.歙县县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5.歙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歙县人民政府

               2022126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驻歙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1.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3.歙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规范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歙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xlsx歙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xlsx2.歙县县级权责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