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现将《歙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有意见和建议,可于4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信函寄歙县紫阳路32号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歙县卫生健康委二楼),邮编:245200。
2.发电子邮箱至:sxcwb2018@126.com。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歙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进一步动员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力度,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歙县行动实施方案》,以群众健康为目的,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动员全县各界和人民群众,以“巩固国卫成果,建设健康歙县”为主题,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薄弱环节,健全长效机制,使我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县的首次复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促进卫生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实现国家卫生县共建共享。
三、复审标准
国家卫生县复审对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执行,主要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控制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共7项45款内容52条数据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5文件中的《歙县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有本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县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县爱卫会办公室独立设置,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积极开展国家、省、市卫生乡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确保2022年创成不少于1个国家卫生乡镇,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以上。
(二)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村(社区)、小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月更新1次。利用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等媒介广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健康教育知识。积极开展健康县、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区比例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每千人口至少有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38.5%。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并落实全面禁烟。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建成比例达100%以上、推进无烟家庭建设,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将至20%以下。
(三)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装灯率达100%。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加强绿化工作,强化绿地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 平方米。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达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回收利用率﹥3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和周边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建成区和周边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周边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率≥75%。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七)优化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5%或持续降低。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逐年提高。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规范管理率≥8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推动火车站、高铁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 3月-5月)。制定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 3月-5月)。召开全县复审动员大会,全面启动部署复审工作,对国家卫生县复审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掌握《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标准和方案要求,落实落细国家卫生县复审各项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 3月—6月)。各乡镇、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对照《歙县国家卫生县复审任务分解表》(附件2),逐项排查梳理,针对存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做好近 3 年(2019年9月-2022年5月)爱国卫生及国家卫生县建设管理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以后持续按照时序收集。县国家卫生县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督查督导,以查促改,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8 -2024年)。各乡镇各单位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对已达标的,做好巩固提升工作。5月份迎接省市爱卫办组织的病媒生物防制达标验收;6月底前向市爱卫办上报国家卫生县复审申报资料,接受市爱卫办现场综合评估;8月份起,接受省爱卫办的暗访和现场复查,同时在周期内(2022年--2024年)随时接受全国爱卫办的明查和暗访。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巩固好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是检验我县卫生县管理常态化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健康歙县建设的有效载体,关系到群众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等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和谐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全面摸排存在问题和不足,按照工作时序进度,加强跟踪问效,进行实时调度,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集中高效的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要求高、任务繁重,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积极沟通,严禁推诿、扯皮。同时,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广泛发动群众,整合创建资源,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创卫的良好局面,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县首次复审。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为保障复审工作有力推进,将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县国家卫生县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跟踪督查,责令限期整改。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对复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予以曝光;对在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中发生失误造成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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