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三项举措”夯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成效

作者:方恩凯 发布时间:2022-09-28 10:48 信息来源: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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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来,歙县高度重视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近年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达8370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成效明显。

责任传导到位,确保贯彻落实没有死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根据“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体系构建到位,确保两山转化路径通畅。在全市率先成立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发展中心,初步实现流域整体协同联动;成立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和方式,着力构建“两山”转化的政策体系,争创“两山基地”;开展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制定7项管理办法,发布渔产种质保护区管理通告,设立警示牌5处;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2021年启动歙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已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下一步扩展成果,争创国家级。

拓展延伸到位,确保防治攻坚纵深推进。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延伸推广“新安江模式”,升级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确保“一江清水出新安”;巩固拓展“双长制”一体化成果,着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突出抓好VOC综合治理、“散乱污”企业、规模养殖场、扬尘污染等问题整治,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禁燃限放等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行维护,提升污水处理质效;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分区分级管控机制,推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地,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