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政法各单位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连日来,歙县政法各单位按照县委部署安排,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旨在以领导干部的先学先行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县委政法委
4月14日至15日,县委政法委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程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等内容。班子成员围绕“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三个专题,结合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并随机抽点4名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规范化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要长效化推动学习教育出成效。要持续做好深学细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加强严查深纠,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后续工作。要完善机制常态开展,结合“比、讲、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歙县人民法院
4月15日至16日,歙县法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党组书记、院长江彦作开班讲话,全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四组成员列席会议。
读书班坚持领导领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交流研讨采取“重点发言+随机点名”方式,领导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随机抽点关键岗位干部和青年干警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顽强意志推进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整治“四风”,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极大凝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一要在“学”上下功夫,以“第一议题”制度为抓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属性,深刻把握“党的作风建设就是党的形象”的政治定位,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二要在“查”上动真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查摆在调查研究中是否存在“走马观花”“盆景式调研”;在审判执行中是否存在拖延办案、选择性执行;在廉洁自律中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宴请、违规接触律师等行为。同时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联系服务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三要在“改”上求实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良性循环,推动法院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歙县人民检察院
4月15日至16日,歙县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伟平主持开班式和集中交流研讨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并讲话。

本次读书班采取领导领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在此基础上,交流研讨采取“重点发言+随机点名”方式,院领导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作专题研讨,随机抽点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办公室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沉下身去、静下心来,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找准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锤炼模范遵章守纪的过硬本领,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学出“原滋原味”,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思想根基;要学出“底线红线”,在警钟长鸣中锻造清廉铁军;要学出“责任担当”,在知行合一中彰显检察作为。要以此次读书班为起点,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把“学”的成果转化为“查”的自觉、“改”的实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护航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歙县公安
4月15日下午至16日,歙县公安局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汉邦主持开班式和集中交流研讨暨县局2025年度第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讲话。

读书班坚持领导领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交流研讨采取“重点发言+随机点名”方式,5名县局党委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随机抽点5名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坚决扛牢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化学习研讨,突出真查实改,坚持开门教育,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推动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各级带“长”民警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清当好表率、树好标杆。坚持“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转化为推进歙县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党委委员参加读书班。
歙县司法局
4月11日,歙县司法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会,班子成员、各司法所所长、股室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吴小波主持。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传达县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交流研讨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学习了《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强化作风建设。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改进作风的再回顾、再梳理,也是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党作风建设的再动员、再聚力。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精准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会议向全局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教育。二要全力查摆问题,紧密结合实际,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三要提升作风建设,将开展学习教育同全县“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