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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04 15:32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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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病害,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是造成我县林业损失最大的有害生物。2018年以来,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呈现多点暴发、区域连片、快速蔓延的态势。为坚决维护我县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有力的举措确保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可防可控,根据《安徽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治方案》《黄山市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和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党政领导负责、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监管有力的防治责任体系,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协调各方力量,统筹资源要素,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合理区划、分区施策。根据全县松林资源和景观重要性、松材线虫发生分布和危害程度,合理划分空间,分区域确定防控对策,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坚持依法治理、规范防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松材线虫病防治政策和技术规定,坚持预防和除治并举,开展绿色防治,探索生物防治,强化治本之策,严密监控、全力防范、全程管控,依法、科学、规范开展防治。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和绩效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和督办问责制度,拓展公众监督渠道。

二、防控区划

Ⅰ级防控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阳镇,花山-渐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涉及的雄村镇、王村镇,县城中心城镇徽城镇

Ⅱ级防控区:全县未发生疫情的杞梓里镇、霞坑镇、岔口镇、街口镇、深渡镇、坑口乡、上丰乡、昌溪乡、武阳乡、金川乡、小川乡、新溪口乡、璜田乡、长陔乡、森村乡、绍濂乡、石门乡、狮石乡18个乡镇。

Ⅲ级防控区:已发生疫情的郑村镇、富堨镇、桂林镇、许村镇、北岸镇、溪头镇、桂林国有林场、歙西国有林场

三、防控目标

坚持常年监测和定期普查相结合,监测覆盖率100%;彻底清除枯死松树及其枝桠,除治清除率100%;就地实施枯死松树、伐桩除害处理,除害处理率100%; 严格疫木管控,严防疫木流失,检疫检查率100%。

2022年,通过持续有力开展防治,逐步控制压缩全县疫情,重点区域疫情实现较大幅度压缩,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具体分区目标为:

Ⅰ级防控区:强化普查监测和检疫封锁,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和三阳镇一旦出现新的疫情,当年发现当年扑灭;区域内疫情发生面积下降75%以上,病死树数量下降75%以上,实现50%的疫点无疫情,努力实现拔除30%的疫点。

Ⅱ级防控区:强化未发生疫情的18个乡镇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松毛虫防治工作,尽量减少枯死松树的发生。采取果断措施,一旦出现新的疫情,当年发现当年扑灭。

Ⅲ级防控区:已发生疫情的8个疫点实现疫情发生面积下降60%以上,病死树数量下降60%以上,实现30%的疫点无疫情,努力实现拔除20%的疫点。

四、防控任务

Ⅰ级防控区:实施人工地面监测和空中(无人机、卫星遥感)相结合,实行每月监测和春季、秋季专项普查制度,全覆盖、无盲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现一株,检测一株,不放过一棵枯死松树。王村镇、徽城镇、雄村镇、三阳镇枯死松树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清理,并就地进行粉碎(削片)、焚烧除害处理或钢丝网罩处理。对发病小班周边1-2公里范围内健康松树实施打孔注药。禁止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对途经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要严格检疫检查。对古松实行“一树一策”,确保绝对安全。

Ⅱ级防控区:实行每月监测和春季、秋季专项普查制度,发现一株、监测一株,对人力不能到达的地方实施无人机或卫星遥感监测,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枯死松树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清理,并就地进行粉碎(削片)或焚烧除害处理,对伐桩采取除害处理。禁止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对病死松树周边1-2公里范围内健康松树因地制宜实施打孔注药。

Ⅲ级防控区:实行春季、秋季专项普查制度,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清理,并就地进行粉碎(削片)或焚烧除害处理,对伐桩采取薄膜覆盖磷化铝或网罩处理。对发病区域的健康松树因地制宜实施打孔注药。

五、防控措施

(一)建立系统防控机制。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依法监管的总体思路,在全面做好预防和除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区域外围疫点疫情的控制和根除,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势头。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单独制定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方案。邀请专家“把脉”系统防控方案。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配备1台手持监测平台终端。推行监测网格化管理,依托林长服务平台,实行一林一员,每个村确定至少1名专职监测员,划定责任区域及责任人,建立责任人名录,确保一山一坡都有专员专管,构建全覆盖的疫情网格化监测体系。实行疫情日常巡查和专项普查制度,重点地区每月巡查1次,每年春秋季组织开展2次专项普查,对人力难以到达的区域,加快推进卫星、航空监测技术运用,实现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实行疫情定期报告和新疫情限期报告制度,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治小、抓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精准实施防治措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不折不扣实施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实施疫木(含枝桠、伐桩)山场就地粉碎(削片)、焚烧销毁等除害处理措施。对山高坡陡、道路不通、人迹罕至的特殊地点,可采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必须经县松防指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因地制宜精准采用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杀、天敌防治、注药保护等措施,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疫木源头管理,切实加强疫木采伐、除害、运输、加工各环节监管,制定《歙县枯死松木粉碎(削片)利用监管办法》,采伐清理的疫木按技术要求粉碎(削片)后方可按规定在省内调运和利用。

(四)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疫木源头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管理规定,严格调运检疫程序,全面管控松木流动。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林业部门负责重点涉松加工企业、涉松场所的检疫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所辖行业内枯死松树采伐清理现场、居民房前屋后、涉木企业、物流、快递企业、家具店及通信、电力、铁路、建筑建设工地等涉松场所开展排查,每月排查1次。重点整治异地调入、运输、加工、经营、存放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彻底消除疫情人为传播隐患。充分发挥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职能,严查疫木违法调运。整合林业执法队伍,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储藏、使用疫木等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造成疫情扩散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五)实行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以与外区县毗邻区域、县域内疫点乡镇与非疫点乡镇毗邻区域为重点,实行跨行政区域疫情通报、会商、联合防治、联动检查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着力增强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林长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林长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的作用,落实各级林长护绿管绿责任,强化党政领导负总责的责任制,拉紧乡村级林长责任链条,充分发挥“五个一”林长服务平台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实现防治责任全覆盖,形成党委指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明晰林长职责权限,助推林长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县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巡查督查。乡村级林长要做好负责区域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发动工作,保障方案实施环境,深入负责区域巡查,及时报告松树异常情况。

(二)严格督查考核,实行跟踪问责。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体系,把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林长制和政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和督办问责制度。对防治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的或不按时上报防治材料(报表)的,防治年度内发现1次,由县松防指办发送工作提示单;防治年度内发现2次的,由县松防指办下发整改通知;防治年度内发生3次以上的,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进行通报,并由指挥长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疫情监测不及时、不到位造成贻误防治时机,疫木监管不严造成疫情扩散,疫情除治不力造成重大经济和生态损失、未完成防治工作目标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疫情严重扩散、新发现面积较大、未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的乡镇、林场,由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采取重点管理和跟踪督查,并实行限期整改和约谈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实行绩效挂钩。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预防除治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及时兑付除治经费,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防治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疫点拔除奖励机制,加大对重点防治地区和关键防治环节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防控机制,强化技术创新。支持鼓励社会化防治组织开展防治,鼓励政府购买防治服务和实行第三方监理(监管),确保防治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培育本地专业化社会防治组织,引导林农组建稳定的专业防治队伍,并给予技术和政策支撑,构建政府主导、森林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组织能力强、信誉度高、机械设备齐全、防治质量好的专业防治队伍库,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加大要素投入,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应用单位等专家团队开展专项培训和科研攻关,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有关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国内外科技成果,开展技术交流,学习先进治理技术和理念,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五)加强防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防治技术以及《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松材线虫病防治意识,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公布疫情举报方式,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良好防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