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热点问题,解读来了
一、转学
(一)转学申请条件
1.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
2.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
3.特殊原因经确认后需要转学。
(二)转学原则
1.县城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学生转学。
2.固定生源转学对象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各校予以接收。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一律不得接收转学学生。
3.转学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学时间及程序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含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于开学前后一周向申请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统一将材料报至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通过网上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
(三)转学材料提供
1.户籍在歙县徽城镇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区有住房房产且适龄儿童与房屋持有人(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一起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提供土地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3.歙县户籍适龄儿童,如以祖辈房产转学,须父母双方名下在歙县城区无房产,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出。此类情况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小学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内经商且在服务区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歙县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完税证明(缴纳时间截至2021年8月满3个月)、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子女父母在服务区内务工且在服务区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的,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在歙县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截至2021年8月满3个月)、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休学和复学
(一)休学申请条件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坚持正常学习。
(二)休复学办理程序
学生办理休学,采用纸质、电子同步操作。
1.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歙县人民医院、歙县中医院和歙县昌仁医院)或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证明,包括病历、病情处理意见书、医疗费用清单或发票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学校审核无误后从学籍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休学审批表;
2.学校持休学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批、盖章;
3.学生休学期满后,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4.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复学。休学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相应年级的班级就读。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续办休学手续。
(三)休学注意事项
1.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
2.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4.学校从严掌握休学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不得以虚假材料操作休学审批,不准以休学为由进行变相留级。县教育局将不定时针对休学情况入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