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6日,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12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单位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始终将抓好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链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单位第一时间召开委务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先后召开委务会议6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13次,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听取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报。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剖析,主动认领问题,全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体系。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2名同志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和材料综合。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的整改责任制,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11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140条,同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闭环责任体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
(三)周密制定方案,科学统筹推进。在深入学习、全面认领、深刻剖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将35个具体问题全部纳入整改台账,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举措。同时,将整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年度中心工作、重点改革任务紧密结合,做到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针对巡察指出的制度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废、改、立、释”并举,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评估。截止当前,已新建制度19项,完善制度11项,通过制度的健全与刚性执行,有效将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期遵循的规则,努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的实践成果与制度成果,提升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6月给太和县徐淙祥同志及2023年8月给潜山野寨中学新考取军校的20名同学回信精神作为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在2025年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专题学习,委班子成员围绕回信精神,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对2025年全体干部学习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督导检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上的讲话精神、重要会议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三是2025年3月12日晚上,经过委务会讨论,修订完善了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后按照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召开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集中研讨8次。二是4月21日按照“一会一档”和“十有”要求,认真梳理2024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档案材料整理情况,没有发现其他类型问题。三是根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制定县委政法委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经按照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成学习。
(3)针对开展政治轮训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学习《关于加强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政治轮训工作重要性及流程的认识;向组织部报送2025年度培训班计划和2025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提升轮训班的针对性。二是经梳理,形成“2023年以来政治轮训班课程设置情况报告”,分析了2023、2024两个年度雷同课程1个,在2025年政治轮训班课程设置中予以了杜绝。三是3月12日,委务会研究通过《歙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指导意见》等5个制度文件;3月17日,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歙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指导意见》等5个制度文件,并予以印发。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4)针对政治督察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组织干部学习安徽省委政法委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8月8日,委务会通过《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整改评估工作的方案》,8月27-9月5日,分四个组分别对政法各单位2022年以来开展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情况进行评估,指出存在问题,做好督察巡查“后半篇”文章。二是经梳理,自2021年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以来,县委政法委共对政法各单位(含二级机构)开展政治督察8次、纪律作风巡查2次,已做到一个任期内对政法各单位政治督察全覆盖。三是3月12日、3月17日,县委政法委委务会、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分别研究通过有关政治督察等5个制度文件,并予以印发。
(5)针对执法监督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对县司法局开展2024年度全县行政复议案件专项评查工作。二是4月21日对县检察院开展了执法检查,从67件立案监督案件中抽取了15件案件。三是6月16日,转发市委政法委通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工作。政法各单位对评查出的二类案件均落实了整改。
(6)针对请示报告制度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次,督促相关政法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8次。二是2025年3月26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联席会,组织学习相关请示报告制度文件,并在会上部署政法各单位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按要求开展整改。三是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及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征求各政法单位意见建议以及在3月12日委务会、3月17日政法委员会上研究通过并印发,要求各政法单位严格按照印发的各项制度执行。
(7)针对督促落实“三个规定”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政法各单位对2022年以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零报告情况作出说明。二是要求政法单位每季度正常报送“三个规定报表”,2025年4月21-27日结合到县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检查该院“三个规定”填报情况。三是5月13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政法单位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并于每季度末及时报送。
3.推进平安歙县建设有短板方面。
(8)针对推进“驻村夜访”向遍访覆盖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9)针对推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政法单位加强对6件未化解积案的攻坚,各办案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截至目前,6件均已办结。二是2025年以来,全县政法单位梳理上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27件,目前,27件均已全部办结。制发《涉稳风险提示函》《风险处置督办单》等77份,召开调度会商会30次,调度重点事项48件次。
(10)针对综治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歙县政法”公众号刊播综治中心职责任务,公布28个乡镇综治中心电话号码,进一步提升综治中心知晓率;印发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相关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对乡镇综治工作的指导。二是全力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文件和相关会议部署要求,2025年6月底完成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2024年11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综治例会的通知》,建立“6+N”“4+N”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乡镇切实将综治例会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当地,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11)针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仍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召开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5年第一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部署2025年度扫黑除恶重点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悬挂主题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并在张曙音乐广场设置扫黑除恶大型宣传展板,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二是4月30日召开全县重点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强调;5月7日召开县扫黑办主任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整改工作汇报,部署安排下步工作。
4.统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弱项方面。
(12)针对反邪教工作仍有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13)针对社会治安防控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案件发生后及时召开案件复盘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2025年以来,在学校中开展法治讲座64场次,参与学生4.5万人次。4月30日召开全县重点信访维稳会议,将反电诈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4月29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县公安局、县文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对全县范围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提升重点场所人防技防物防水平,对发现的一处安全隐患当场责令整改完毕。各乡镇对照县级要求,在本辖区重点场所同步开展检查。三是扎实推进“五长访三生”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全县发生电诈案件82起,同比下降10.87%,损失703余万元,同比下降34.62%。公安机关组建警银协作群,建立实时信息共享与快速响应通道,对大额取现及异常转账实现及时劝阻,拦截资金280余万元。
(14)涉众涉企领域维稳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风险源头排查。二是做实多维度源头风险摸排收集,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大接访、大走访”、开门接访和领导带案下访,加强对重点时段、节点和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及时召开各乡镇、行业领域部门会议,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推进涉稳事项化解。三是严格落实“3+X”工作机制和重点事项会商调度,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开工开学第一课主题月,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主题月,茶季安全生产主题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切实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师生)、茶农茶企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安全技术操作,消除事故隐患。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不足方面。
(15)针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6)针对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
(17)针对“三审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8)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方面。
(19)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8个党内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准则》《条例》的了解和认识。二是2024年12月24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政法各单位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2025年工作谋划,并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3月17日,出台《全县政法系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下发至全县政法各单位及委机关各部室(中心),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五一”“端午”等节点会同纪检组对政法单位明察暗访8次,未发现干部违反纪律问题。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初,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全覆盖谈心谈话;5月份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3月24日,召开2025年度县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委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二是3月2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重点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月24日县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上,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县政法系统“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政治轮训班,6月27日,组织召开2025年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政法各单位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2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在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组织政法系统政工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加强干部纪律意识;3月21日,委务会研究《县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审议稿)》及“县委政法委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共摸排廉政风险点22个。二是对摸排出的22个风险点详细制定防控措施24条,并对风险进行日常动态跟进,防止新的风险产生。三是3月24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并印发《县委政法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
7.财务和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
(22)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人员制定学习计划,学习《预算法》《歙县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在编制2024年及以后年度预算时,严格遵循零基预算原则,对所有培训费、会议费项目均未参照上年基数,而是依据年度工作任务实际需求、财力可承受能力进行逐项重新审核、核定。二是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的会议费培训费的年初预算和执行数,形成统计表及分析报告。三是已建立并实施“会议培训计划先行,预算编制跟进”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科室于每年第四季度提报下一年度的会议、培训计划,经办公室汇总,并报请委领导审批后,形成年度会议培训计划。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计划,严格按照标准编制详细的年初预算。
(23)针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30日与歙县科创电子商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续租3台电脑、1台打印机至5年,租赁到期后资产归政法委所有。二是全面梳理政法委租赁资产,形成租赁资产明细表,政法委及综治中心2022年以来未采购电脑固定资产,通过梳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优化资产配置,坚决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5月16日出台《歙县政法委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单位加强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4)针对项目管理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未扣质保金、一次性支付长期维护费,暴露出对项目后期质量风险缺乏管控意识;缺乏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经验而导致这个情况。5月16日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上强调今后每笔工程款的支付都要经过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按规定扣留质保金。二是梳理巡察反馈的2个项目风险问题并进行举一反三。通过梳理、分析2021年以来基础设施类项目并形成分析报告,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意识。三是5月16日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5月19日出台了《歙县政法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有效的规划和管理,确保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方面。
(25)针对支委班子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章党规,在报请上级同意后即时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支委委员增补选举工作。2月7日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我支部将曹敏同志作为增补委员候选人,3月25日选举了曹敏同志为支部新委员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二是举一反三梳理排查,严格按照时间按时换届,防范和杜绝支委班子不健全或支部不按时换届等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党务知识专题学习和党性锤炼,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各支委的党务工作业务能力,持续擦亮“五敢争先、歙事井然”党建特色品牌,建好“四强”党支部。
(2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2日、3月18日分别召开支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月25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根据会议要求,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4个方面重点查摆问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与会党员依次进行相互批评。二是3月25日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上发放《党员民主评议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测评。3月2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27)针对党务公开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2日、3月18日分别召开支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月25日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及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二是全面梳理党务公开内容,对2025年以来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三是3月25日,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制定《歙县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公开内容、范围及程序方式、公开时限等。
(28)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针对2023年度11人少收缴535.68元党费进行补收,并于3月25日存入县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并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党费收缴提示,与3月25日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6月30日、10月22日和12月16日完成2025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党费收缴。二是4月21日对2024年、2025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针对巡察指出党费交纳基数情况重点查看,未发现有其他的问题。三是在3月25日县委政法委支部会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机关工委《工作提示》等,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对党费收缴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9.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
(29)针对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吃透上级精神;5月16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建议》,畅通干部流通机制。二是5月,对县委政法委及综治中心全体干部逐人进行分析梳理,形成《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研判报告》,为干部调配提供依据。三是5月19日,出台《县委政法委“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制定《关于政法委机关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学习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定》,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法律考试。
(30)针对专业人才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9日,出台《关于政法委机关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学习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定》,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对县委政法委及综治中心全体干部逐人进行分析梳理,形成《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研判报告》,对干部调配及下步方向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5月19日,出台《县委政法委“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识别发现体系;5月16日下午组织政法委(综治中心)1989年以后出生的年轻干部座谈会,7位年轻干部结合各自岗位做了研讨交流发言,会议对年轻干部的成长提出了希望。
(31)针对政法干部预审程序把关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歙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党内法规和文件;会上还就中层干部预审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截止5月20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均对各自2023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自查报告。三是3月17日,出台《中共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政法各单位应报告和应请示事项进行了明确。
(四)聚焦巡察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0.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32)针对未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召开委务会6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
二是3月12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察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中共黄山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及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有关情况及县委书记在2月2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3月2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月31日在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再次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有关论述,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
(33)针对巡察整改材料归档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8日、9日市委政法委组织赴常熟考察学习涉案财物管理,结合我县财政现状目前不适合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目前市级也未统一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二是经全面梳理上轮巡察整改40个问题未发现其他此类情况。三是重新制定《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1.巡察整改力度不够方面。
(34)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2日市法学会组织法学系统业务培训班,我县分管副会长,业务骨干,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部分法学会会员参加培训;2024年第十七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歙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谢微笑荣获二等奖;第二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歙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张文峰荣获三等奖。持续推深做实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2024年在县经济开发区、县住建局、深渡镇、富堨镇4处设立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点。2025年增设歙县法学会综治中心服务站。二是2025年2月26日—28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法学会及各区县法学会负责同志相继考察苏州市吴江区综治中心服务站、泰州市靖江市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泰兴市滨江镇“一站式”平台服务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滨江镇印桥社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泰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我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有9名,其中社会律师有5名。县法学会获评歙县十佳基层治理社会组织。7月份县法学会综治中心服务进驻综治中心。三是重新制定《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35)针对整改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3月21日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和3月24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上,重点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月31日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提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4月22日,县委政法委对2024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委务会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看“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仍然存在、是否坚持“一把手”末尾表态制、是否存在非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事项表决等问题。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3月12日,经委务会研究后,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县委政法委机关书记办公会(委务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委班子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落实系一项政治任务,反馈问题必须从政治高度加以认识和解决。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后续整改落实;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未达标不销号。同时,将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从严从实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委班子坚持标本兼治,在大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从制度层面深挖根源、堵塞漏洞。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按照落实一批、配套一批、研究制定一批的思路,统筹推进单位制度体系的立、改工作,切实保障巡察整改的持续性与长效性。三是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以巡促学、以学促改、以改促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县政法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511878;电子邮箱:zfw20063@163.com;邮寄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清凉路32号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邮编:2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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