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学习贯彻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推动歙县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现就开展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坚持作品原创和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申报受理(一)文学、艺术类
1.申报的作者是县直(含中央及省市驻歙单位)单位或乡镇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乡镇党委负责审核申报;是县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的,由所在协会负责审核申报;自由撰稿人、自由创作者等可直接向县文联申报。
2.文学奖申报范围:(一)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个人文学专集、专著;(二)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且具有重要影响的单篇文学作品;(三)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文联及其所属文艺家协会主办的专业性比赛中获得等级奖的文学作品;(四)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艺理论、评论类作品;(五)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剧、电影和电视剧;(六)参加社会各类征文比赛获奖且获得业内认可的特别优秀文学作品,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学作品。
艺术奖申报范围:(一)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个人艺术专集、专著;(二)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文联及其所属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比赛、调演、展览中的获奖作品,以及入围国家级专业展览、调演、播映的作品(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俗等);(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艺术理论、评论类作品;(四)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戏剧、音乐、舞蹈、民俗等比赛或调演,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剧、电影和电视剧中,表演成就突出者;(五)市级以上文艺调演、汇演反响良好受到专项表彰或被评为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作品。
3.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有著作权纠纷。同一个作者,只能申报一件作品。参评者须填写《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文学、艺术类)一式5份,同时提供参评作品原件及其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版书籍,提供5件原作图书;单件发表作品,提供1件报刊原件和5件复印件;音视频作品,提供5件作品文本和5件作品光碟,相关获奖证书原件1件及其复印件5件。除书籍外,参评作者提供的作品原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作者本人。
(二)工艺美术类
1.工艺美术奖申报范围:(一)正式出版的个人工艺美术专集、专著;(二)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文联及其所属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中的获奖作品,或在其它省级以上工艺美术作品展览中的获奖作品;(三)本县宣传文联部门参与主办的比赛、展览获奖作品。(四)申报参评作品必须有实物展示,作品要求: 一是设计新颖、独特、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二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作品在技术、工艺、原材料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三是为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选送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2024年1月1日后制作完成的均可参评(属珍稀保护的材料要求有合法来源证明),规格原则上以长60cm、宽60cm、高60cm为限(特殊作品除外)。
3.每位参评人员限申报1件(套)作品。参评者须填写《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工艺美术类)一式5份,同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
4.作品实物参评具体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类
1.凡户籍在歙县或在歙县工作退休,年满70周岁,为歙县文学艺术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2.我县作者,所创作的作品在国内外获得权威大奖或产生较大影响的。
3.参评者须填写《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类)一式5份,同时提供体现文学艺术创作成就的代表性作品(出版书籍、发表作品报刊原件、音视频作品等)及获奖证书等资料。
(四)申报时间、地址
参评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申报地址:县文联秘书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四层)。
联系人:杨瓅 胡子赫。
联系电话:0559-6522833 18155900121
邮箱:3068834851@qq.com。
工作专班负责申报作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作者身份、申报表、作品(文本、样刊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对材料齐全的申报资料进行分类登记备案,对申报材料不全的要立即请申报人补全申报,对发现申报资料明显不符规定要求的,或用假冒资料申报的,一律拒收登记。
三、奖项设置、参评作品时限、对象和范围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设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2个、文学奖7个、艺术奖10个、工艺美术奖13个,共32名以内。文学艺术奖主要奖励我县作者创作发表的具有较高的思想、艺术价值且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作品。
参评作品创作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再版书籍作品除外)。
参评对象:申报参评作品的作者,应在我县工作或户籍、人事关系在我县(含中央及省、市驻歙单位)。与县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县作者应是第一作者,其完成作品的比重在60%以上。县外作者以歙县为题材的文艺作品也可申报。
四、聘请专业评委评委会及各专业评审小组人员由工作专班按照“申评回避”原则聘请本县知名专业人士、省市专家和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组成,报县领导专班确定。专家评委资格要求:
1.具有专业性国家级会员或副高以上专业性职称。
2.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和水平,以及独立的审读评判能力。
3.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不良社会影响。
五、评审时间与步骤本次评审工作从2026年2月底开始,至5月底前完成。
本次评审主要分为文学、艺术、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四大类。根据申报作品数量多少,可对奖项设置做进一步细分或调整。
评审程序为:各专业评审小组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复评提出获奖等级意见,提交评委会综合评定、领导专班审定,媒体公示,县委、县政府审批、发文公告。
(一)专业评审小组初步评审
各专业评审小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其它方面的情况,立即提出纠改);根据评审要求、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作品进行独立、公正评审;填写《歙县文学艺术奖申报作品初评表》,签署评审意见和是否同意初评入围明确意见。
(二)专业评审小组复评
在初评的基础上,各专业评审小组依据评审要求和标准,对已经初评的入围作品进行认真审读和深入评议,并写出评议意见,提出评奖等级建议。
(三)评委会综合评审
评委会根据各专业评审小组上报的评审意见,对初评入围作品和评奖等级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审(入围作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并写出综合评审意见,确定获奖等级,提交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负责拟写评审报告,将评审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请领导专班审定。
(四)领导组审定
领导专班审定获奖作品名单。
(五)公示、审批
工作专班将领导专班的审定结果在相关新闻媒体公示。公示反馈意见由工作专班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由领导专班将拟获奖作品名单、奖励等级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六)表彰通报
由县政府发布正式通报并颁发奖励证书(奖牌)和奖金,奖金数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一)(二)(三)
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2日
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一)
文学、艺术类
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二)
工艺美术类
第六届歙县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三)
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类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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