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持续提升旅游消费体验,维护我县良好市场形象。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文明诚信经营。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占用公共停车位(场),严禁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水平,维护良好消费环境,助力我县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二、守牢安全防线。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强化对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规范经营行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操作行为,严把食材原料采购验收关,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落实“三防”措施,坚持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品原料,将“食品安全五要点” 贯穿于食品制作的每一个环节,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经营野生蘑菇。确保肉类禽类来源正规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四、抵制餐饮浪费。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积极引导顾客合理点餐、科学点餐。提供合理份量的饭菜,减少“大份菜”,倡导提供“小份菜”。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五、自觉接受监督。希望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等纠纷及时处理,第一时间在源头化解。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市场检查巡查,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