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及游客的人身安全,维护好中和街与瓮城区域的交通秩序,根据《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第26条规定以及《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的通告》,对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内的重点区域中和街及瓮城区域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中和街和瓮城区域指徽州古城入口(建设桥)以东、德胜门以西范围内的中和街、府衙广场区域以及瓮城城门入口—徽州历史博物馆正门口区域。
二、本通告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除特殊情况外,车辆均不得进入步行街区域行驶。
三、请广大市民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通行。
歙县公安局
歙县城市管理局
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歙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
2025年9月9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