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阳郦园项目变更出让条件的公示
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及稳定社会预期,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响应宏阳郦园项目业主的诉求,依据相关部门意见及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司法意见,现拟取消:宏阳郦园项目“住宅部分全装修建筑面积不低于50%”的条款,调整为“住宅部分按全毛坯交付”。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7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反馈至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歙县富丰新城人工智能创客中心大楼13层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37675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