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推进药品耗材价格治理 守好群众“药箱子”
自2025年10月以来,歙县扎实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厂牌)价格治理工作,并逐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全力保障药品价格稳定和医保基金安全。
扎实推进,阶段性成效显著。目前,歙县已开展2批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共梳理核查药品价格数据422条,覆盖辖区内非公立医疗机构7家。对核查中发现售价高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售价的药品,严格督促相关机构立行立改,要求整改后售价不得高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售价,整改完成率100%。例如,注射用亚叶酸钙(100mg/支)价格由57元降到7.54元,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注射液(500ml/瓶)价格由56.28元降到14.95元,取得明显降价实效。
举一反三,延伸监管触角。歙县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进一步延伸监管范围,向县内4家民营医院印发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药品和耗材销售价格自查整改工作:对“四同药品”,严格参照市内公立医疗机构最高售价执行;对非“四同药品”及医用耗材,要求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同类型公立医院均价或同品规公立医院均价,进一步规范我县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行为,从源头上防范价格虚高问题,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长效监管,筑牢价格防线。歙县把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核查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持续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定期核查、动态调整、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切实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让群众用上平价药、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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