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林权抵押不良资产处置新路径,实现“沉睡资源”变“绿色活水”
歙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试点工作,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途径方法,防范化解林业金融风险,成功盘活闲置林业资源。其中,霞坑镇霞坑村浩坑组一起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典型案例,为林权类不良贷款处置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该案例涉及农户流转给经营主体集体山场面积682.32亩,在歙县嘉银银行以林权抵押放贷80万元,后因业主经营不善,无法及时还本付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在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试点政策支持下,歙县林业局牵头嘉银银行、经营主体与林权收购意向单位——歙县新安江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林发公司”)协调商议,促成嘉银银行、经营主体和林发公司签订林权收储、债务化解的三方协议,一是嘉银银行减免利息,放弃剩余利息追偿,山场经营主体只偿还贷款本金,以防流转收储资金资不抵债而无法消债;二是由县林发公司按照国家储备林林权流转收储政策,评估收储该宗抵押林权,收储经费优先偿还银行化解债务。在县林业局的积极组织协调下,该宗林权抵押不良贷款处置在三个月内圆满完成,使得“沉睡”在银行的山林重新焕发经济活力。
处置方式充分体现“坚持协商自愿、依法依规、为民利民”的试点工作原则。过程中,县林业局积极搭建沟通平台,霞坑镇主动做好服务协调,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政策工具,省林储中心提供专业评估与流程指导,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协同”的处置机制。此次处置不仅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更实现了多重效益:一方面,银行不良贷款顺利清零,优化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介入让闲置山林资源得到高效盘活,通过规划和实施生态种植、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项目,使曾经“沉睡”在银行的山林,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双提升;同时处置过程充分保障了村集体和林农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歙县将继续总结试点案例的经验,完善“金融机构—省林储中心—林业企业”三级处置体系,推动更多“沉睡”林权资产进入市场流通,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化解林业金融风险贡献“歙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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