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歙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5:23 信息来源: 歙县司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歙县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72?type=3&action=detail&nav=4&title=2025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歙县司法局紧盯群众关切的法治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一是立足抓基础,深入推进政策公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发布政策信息及执行效果,累计发布相关信息58条。

二是立足抓职能,强化权力配置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权力等权力运行结果。

三是立足抓多元,提升解读咨询水平。做好政策系列解读、关联政策组合解读、政策执行跟踪解读,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优化接待窗口、智能终端设备建设,全方位高效精准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群众法治需求36个。

四是立足抓精准,持续深化数据转型。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标准化管理,从意见征集、正式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发布政策文件的全流程管理信息20条。

五是立足抓特色,有序扩大公众参与。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栏等,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10次,引导公众有效参与决策制定,提升决策认可度。加强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的力度。

六是立足抓全面,夯实基层公开根基。清理已公开信息中的涉及无效冗余数据200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含金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同时,积极与县政务信息公开办沟通联系,加强对其他先进地区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已办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规范开展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有1件依申请公开件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依申请公开结果,而后申请人未进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错敏字词、个人隐私信息及过期信息进行排查整改,累计清理信息20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围绕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方面,主动发布信息893条。配备10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监督保障

制定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室和工作要求。2025年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交流4次,开展贯彻落实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4次,切实做好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8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水平不够高,如何将专业性政策解读得通俗易懂方面还有待加强,通过视频、动漫等多元解读方面仍有欠缺。二是平台维护管理不够实,有时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提醒才公开信息,主动规范更新有效信息方面仍有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运用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文字进行多元化政策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发布质量把关。二是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后台,主动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并加强清理无效信息的清理,确保公开的信息要素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歙县普法”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管理与维护,2025“歙县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7条(其中突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并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原创信息410条),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三)基层两化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六大版块,要求各股室定期提供相关内容,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信息81条,涉及法治文化服务、法律知识普及、基层法律服务等内容。同时,依托“送法下乡助春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援助惠民生”“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乡村等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活动。

     (四)政策咨询服务

    坚持走群众路线,20257月,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入驻县综治中心,在中心窗口内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2025年全年接待群众229人次。我局一楼公证处窗口聚焦公正服务提升工作,通过窗口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2025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