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17/202506-0001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青少年,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05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6-05
生效日期: 2025-06-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减税降费
内容概述: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减税降费】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的情况说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18:19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