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17/202308-00025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青少年,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机构: 歙县狮石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3
生效日期: 2023-08-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本级文字解读
内容概述: 乡政府乡长吕剑锋解读《狮石乡农村路灯管理制度》 性: 有效

【本级文字解读】关于《狮石乡农村路灯管理制度》解读材料

作者:歙县狮石乡 发布时间:2023-08-23 16:50 信息来源:歙县狮石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设置农村路灯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让村民们在夜晚能够安全出行。其次,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延长路灯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此外,合理的管理还能节约能源,对环境友好。最重要的是,这能提升农村的整体形象,让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因此为了加强本辖区农村路灯管护,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农村路灯正常运行,特制订《狮石乡农村路灯管理制度》。

二、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推行8项“解民忧”行动开展群众天天有感“关键小事”专项监督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持续深化“一改两为”部署要求。

三、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持续深化“一改两为”部署要求,狮石乡纪委联合社会事务发展办、旅游发展办、党政办、党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多部门及2个村居对全乡农村路灯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同时根据省市县委关于路灯管理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关于推行8项“解民忧”行动开展群众天天有感“关键小事”专项监督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等,并结合往年工作实际,于2023年7月,由乡纪委办公室办负责起草《狮石乡农村路灯管理制度》,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于7月21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8月2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8月22日由主要领导签发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狮石乡农村路灯管理制度》共分为4个部分,“总则”“路灯的管理”“路灯的维护及管护负责人职责”“奖励与处罚”。

第一部分是“总则”,阐述了制定深渡镇农村路灯管理制度,是为了方便群众,本着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农村路灯正常运行。

第二部分是“路灯的管理”,主要是明确了各村委会的路灯管理职责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4种行为。

第三部分是“路灯的维护及管护负责人职责”,主要是从6个方面进行说明,明确了管护经费和劳务报酬由各村(居)自行解决,路灯维修或迁移所需资金, 优先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解决,其次使用村办公经费以及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分红、乡贤捐款或村民自筹资金等,保障路灯能够正常工作。

第四部分是“奖励与处罚”,从5个方面进行奖励与处罚,其中凡举报、制止损坏路灯行为的,村委会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路灯管护负责人每月巡查不到位且发现损坏路灯超过3天未更换的一次扣50元。

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狮石乡农村路灯管理制度》有不解之处,可咨询狮石乡党政办,联系人:姚琦,咨询电话:0559-667600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