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039/202602-00010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人回应】乡主要负责人胡家伟回应:关于森村乡渔岸村补助申请问题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回应】乡主要负责人胡家伟回应:关于森村乡渔岸村补助申请问题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乡主要负责人胡家伟回应:关于森村乡渔岸村补助申请问题

作者:歙县森村乡 发布时间:2026-02-02 15:09 信息来源: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工单内容

来电人是歙县森村乡渔岸村村民,反映其妻子身患重病,看病花钱较多,没有办法干活,特来电求助相关部门给予补助。

反馈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森村乡政府答复如下:经电话联系沟通,您妻子在2025年度无大额医疗支出,目前每月医疗费用在数百元范围内。您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儿子具备赡养能力并依法负有赡养义务。依据当前相关政策,您家庭暂不符合申领相关补助的条件。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