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印发《 森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现将《 森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15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话
邮寄地址: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6670012
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森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强化疫木管理,有效遏制疫情源头传播,根据《歙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订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由乡林业站起草,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党政办发文。
三、主要框架内容
主要包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建专项行动执法队,在乡辖区范围内进行整治和排查,行动自8月1日开始,翌年5月结束,8月份为重点排查整治期,后续每月开展常态化排查。
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强化疫木管理,有效遏制疫情源头传播,根据《歙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的防治思路,依法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保护我乡松林资源安全。
二、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剩余物排查整治,查处违规捡拾、存储、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特别是对存储疫木作为薪柴的情形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等行为,按照县松材线虫病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做好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工作。
三、参加人员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乡级林长、乡长 胡家伟
副组长:乡级副林长、乡人大副主席 汪晓军
成员:各联乡级副林长
(二)组建专项行动执法队:
队 长:汪华新
副队长:姚顺利
成 员:乡政府联村五个行政村领导、联村乡干、村两委干部、林业站全体人员,全乡生态护林员。
四、检查范围
森村乡全域范围
五、行动时间
行动自8月1日开始,翌年5月结束,8月份为重点排查整治期,后续每月开展常态化排查。
六、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集中整治
1. 8月上中旬由各联村乡级副林长统筹安排联村乡干、村两委干部及生态护林员排查各自包保区域内所有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山场是否存在存储疫木薪柴及其枝桠现象。发现少量疫木直接就近焚烧;数量较大的上报乡林业站,由乡领导组组长和副组长带领乡专项行动执法队集中焚烧处理,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人员配合清理行动;下旬开始由乡级林长或副林长组织人员随机互相抽查,确保8月底前清理彻底。
2.摸排同时进行入户宣传,对未签订的农户进行引导补充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承诺书,联村乡干或村两委干部到乡政府办公室领取承诺书。
3.排查、焚烧疫木情况填写疫木排查表交乡林业站汇总存档。
4.乡林业站要对各自负责片区指导到位,充分发挥林业职能;涉木企业由乡林业站摸排,查清是否有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并与涉木企业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承诺书。
第二阶段(9月至翌年5月)每月常态化排查
1.常态化排查以乡联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生态护林员为主进行摸排和组织处理,并填写疫木排查表交乡林业站统计;林业站对涉木企业常态化排查、抽取部分村组抽查疫木流失情况。
2.继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经常性通过手持喇叭播放疫木管理宣传音频,不定时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控一封信,张贴松材线虫病防控告知书和宣传标语,提高全民防控意识。由各村到乡政府办公室领取森村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致全体公民告知书并及时张贴。
3.每月月底各村进行一次集中摸排清理,发现疫木及时安排焚烧。
七、行动要求
(一)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行动期间乡级林长将根据重点村组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将进行现场交由乡级副林长和村级林长办理。各位乡级林长和事林长及全体乡村干部要真正重视此次行动的开展,切实履行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职责,及时研究疫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排查行动及时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依法处置。行动期间严格实行“三个一律”,房前屋后、山场堆放疫木薪柴的一律焚烧;非法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一律立案查处;非法经营加工疫木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山场发现有除治质量问题的要对项目施工单位下发督办通知,确保采伐下来的疫木及枝桠彻底除害到位。排查过程要有对应的记录和现场照片,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行动中对阻止焚烧的案件需要依法查处的由县林业局执法机动组负责。涉及刑事犯罪的,由县公安局组织查处。
(三)认真总结,查摆短板。乡林业站要对各村行动开展、案件查处、重点案件督办情况及时汇总,全面分析,认真总结,查摆短板,立行立改。并于行动结束后上报检疫排查整治行动总结。
附件:1.歙县森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排查表
2.歙县森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排查统计表
3.松材线虫病防控全体公民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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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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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具体到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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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抽查农户(企业)名称 |
发现松材数量和处置结果(吨) |
企业库存松木和非松材情况(立方米) |
序号 |
被抽查农户(企业)名称 |
发现松材数量和处置结果(吨) |
企业库存松木和非松材情况(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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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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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歙县森村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排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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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
组织情况 |
涉木企业、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物流领域 |
案件 |
宣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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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行动(次) |
出动车辆(次) |
出动执法人员(次) |
排查农户数 |
销毁松木(吨) |
涉木企业检查数(家) |
销毁松木及其制品(吨) |
检查工地数/重点物流领域(处) |
销毁松木及其制品(吨) |
移交案件数 |
签订告知书、承诺书(份) |
组织宣传活动(次) |
编印、发放宣传材料数量(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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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森村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致全体公民
告 知 书
辖区全体公民: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严重的检疫性病害,如不严加管控,将会造成森林的大面积毁灭。目前,歙县已成疫区,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及县政府指示精神,为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在疫区解除前,严禁擅自砍伐利用、运输本地松木包括松枝,涉木企业严禁非法经营、加工、利用松木,违者根据情况处5000元至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依法处理。
二、凡属在辖区内存放的松树木材,包括木料和枝叶,其存放者必须五日内主动采取燃烧的办法给予全部毁灭。
三、近期,乡村将组织工作组到各家各户检查,发现仍有存放者,视为违法,将组织统一烧毁处理。
四、在乡村组织烧毁期间,对个别有松柴而不主动烧毁者或非法经营加工、砍伐利用运输本地松木者,群众有举报权,一经查实,给举报者100元奖励。(由县林业局统筹支付)
举报电话:6670012 、 6670055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望全体公民和相关企业自觉履行义务。
歙县森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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