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020/202501-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8-29
发布机构: 歙县绍濂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

作者:歙县绍濂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6 17:18 信息来源:歙县绍濂乡 阅读次数:

中央公租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收到中央分配资金指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统一下达市、县财政部门。省级公租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商有关部门于每年7月底前下达市、县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