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沼气推广补助资金管理标准与政策
资金筹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农户共同投资建设。
1、农村户用沼气。根据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标准,按目前匡算,建成1户户用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及联户沼气工程折合户数计算)约需投资2500元,其中受益农户承担500元,除中央补助部分的资金,其余部分由省与市、县(市、区)按8∶2比例承担。市级对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不承担配套资金。
2、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按目前匡算,每个服务网点投资约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70%,除中央和省级补助以外,其余30%资金由服务实体或项目村承担。
3、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大中型沼气每处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40%左右,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