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020/202403-00009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TXT,婴幼儿,其他,就医 发文日期: 2023-05-21
发布机构: 绍濂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3
生效日期: 2023-05-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领取生育津贴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如何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绍濂乡 发布时间:2024-03-13 15:15 信息来源:歙县绍濂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黄政办(2019)13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 分娩住院: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元,妊娠或分娩期发生的病情严重且费用较高的合并症、并发症,其可报销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报销,1万以上的部分按同类别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不享受生育津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