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94/202503-0003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机构: 歙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5-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歙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歙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性: 有效

歙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作者:歙县王村镇 发布时间:2025-03-03 10:16 信息来源:歙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1.1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根据省统一部署,黄山市歙县及时启动了歙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受歙县水利局委托,我院承担了《歙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歙县提供的相关规划、资料,在广泛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院编制完成《规划》报告。

1.2 规划依据

1.2.1 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2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

7)《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农〔201854号);

8)《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办农水〔2019125号);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号);

1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

1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

1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大中型灌区名录正常进入和退出机制的通知》(办农水〔2021100号);

14)《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智慧水利建设顶层设计〉〈“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规划〉的通知》(水信息〔2021323号);

15)《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1390号);

16)《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水政法〔2021400号);

17)《水利部关于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1411号);

18)《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17号);

19)《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880号);

20)《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83号);

21)《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113号);

2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农村水利水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172号);

23)《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22228号);

24)《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资金(REITs)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30号);

25)《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39号);

2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中型灌区名录>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245号);

2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灌区一张图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516号);

2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复核确定2021年灌溉面积有关数据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740号);

29)《关于开展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水农[2022]115号)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1.2.2 技术标准

1)《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085-2007);

2)《灌区规划规范》(GB/T 50509-2009);

3)《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4)《水资源规划规范》(GB/T 51051-2014);

5)《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

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

7)《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9);

10)《灌区改造技术标准》(GB/T 50599-2020);

11)《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

12)《微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485-2020);

13)《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 712-2021);

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15)《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

16)《安徽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技术大纲》

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1.2.3 相关规划

1)《黄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2030年)》

1)《歙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2)《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2030年)》

3)《歙县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规划》(20203月)

4)《歙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

1.3 规划范围及规划水平年

1.3.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歙县全域。考虑到灌区的整体性,且耕地灌溉和林果草地等灌溉紧密结合,本次以耕地灌溉为规划重点,兼顾林果草地等灌溉。

1.3.2 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

1.4 基本情况

1.4.1 区域灌溉基本情况

根据歙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1年末全县总耕地面积18.43万亩,灌溉面积12.18万亩,其中水田10.63万亩,水浇地0.03万亩。全县节水灌溉面积9.7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9万亩。

1.4.2 灌区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歙县共有各类灌区84处,100亩以上灌区总有效灌溉面积12.15万亩。其中大型灌区0处;中型灌区1处,为丰乐灌区歙县段,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小型灌区83处,有效灌溉面积8.65万亩。

丰乐灌区歙县段位于歙县西北丘陵地区的宽缓的盆地上,是歙县重点骨干水利灌溉工程,可灌溉富堨、郑村、徽城三镇的1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2.1万。丰乐灌区歙县段从胡乐渡槽起,跨越富资水,至承狮分水闸止,干渠全长7.5km,引灌流量3.5m3/s,主要支渠有7条,累计长度30km。干渠主要建筑物有10座渡槽,5处隧洞,3处暗涵,节制闸6处。支渠主要建筑物有4座渡槽,4处隧洞,12处暗涵,节制闸5处。丰乐灌区歙县段最初设计灌溉面积3.20万亩,现实际有效灌溉面积仅2.00万亩。干渠仅防渗衬砌3.3km;所有支渠虽全部经过衬砌,但由于建设年代跨度大,完好程度差异大;支渠以下渠道基本没有经过配套建设,输水条件差。

歙县小型灌区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配套建设,设施不完善,用水效率低下。

1.4.3 存在问题

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对农田灌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歙县农田现状已不能满足新时代对于灌溉水利用系数和粮食产量的要求。

22020年大旱暴露出了歙县部分山区乡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保证率不达标的情况。

3)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灌区现代化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歙县农田灌溉系统由于建设年代较早,现状基本未配备信息化设备。

1.5 灌溉面积发展潜力评估

1.5.1 可发展灌溉土地

根据歙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1年末全县总耕地面积18.43万亩,灌溉面积12.18万亩。丰乐灌区歙县段设计灌溉面积3.20万亩,现状灌溉面积2.00万亩,可发展灌溉土地1.20万亩;小型灌区有4.80万亩可恢复灌溉。

1.5.2 节水潜力分析

根据《2021年歙县水资源公报》,歙县2021年总用水量为1.1540亿m3,其中灌溉用水量0.6390亿m3,占用水总量的55.3%,农业用水占比较高。根据《歙县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2021年度歙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40,仍有一定提升空间。综上,歙县依然存在较大的节水潜力。

1.5.3 灌溉可用水量

歙县现有水库24座,除慈坑水库、丰源水库、葫芦水库、合丰水库、南源水库和博源水库6座水库为电站水库外,其余18座水库均承担灌溉任务,其总兴利库容为337.75m3;现有山塘2344处,总库容约902m3;现有电灌站55座,总装机容量1082.8kw;灌溉堰坝有效库容约为1200m3

1.5.4 水土资源平衡

1.5.4.1 水资源总量

根据《2021年歙县水资源公报》,2021年歙县全县水资源总量22.45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2.45亿m3,地下水资源量3.55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重复量为3.55亿m3

根据《黄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1-2030)、《歙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报告》,歙县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20.22亿m3,水资源可利用量8.13亿m375%保证率年径流总量为16.78亿m3,水资源可利用量7.59亿m395%保证率年径流总量为12.35亿m3,水资源可利用量6.84亿m397%保证率年径流总量为7.52亿m3,水资源可利用量4.55亿m3。歙县境内地下水储量约1.5亿m3,年可开采量400m3

1.5.4.2 现状水利工程供水能力

歙县现状灌溉用水水源主要有水库、山塘、堰坝、泵站。水库、山塘、堰坝供水能力采用复蓄系数法计算。根据复蓄系数法分别计算不同水文年型下各水源工程的可供水量,得出歙县现状水利工程在50%75%90%水文年型下的供水能力分别为9069.06m37766.93m36708.78m3

1.5.4.3 农业需水量

歙县现有耕地面积18.43万亩,耕地灌溉面积12.18万亩,其中水田10.63万亩,水浇地0.03万亩。歙县的主要作物为水稻(中稻)和油菜,复种系数为1.24

1.5.4.4 供需平衡分析结果

经上述综合分析可知,歙县在90%保证率下现有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为6708.78m3,农业灌溉需水量为6668.61m3。歙县农田水利工程经过多年建设,已能满足农作物用水需求,但歙县现状耕地面积18.43万亩,耕地灌溉面积10.6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比例仅58%,后续建设中需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因此,歙县需实施水源工程以提高供水能力或完善配套灌溉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以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

1.5.5 灌溉面积发展规模

由于灌溉渠系不畅等原因,部分良田被迫“水改旱”。丰乐灌区歙县段最初设计灌溉面积3.20万亩,实际有效灌溉面积仅2.00万亩,仍有1.20万亩耕地可恢复灌溉;小型灌区有4.80万亩可恢复灌溉,其中1.20万亩耕地具体建设中型灌区的条件。

1.6 灌溉水源保障方案

1.6.1 灌溉水源配置方案

歙县现有水库24座,除慈坑水库、丰源水库、葫芦水库、合丰水库、南源水库和博源水库6座水库为电站水库外,其余18座水库均承担灌溉任务,其总兴利库容为337.75m3;现有山塘2344处,总库容约902m3;现有电灌站55座,总装机容量1082.8kw;灌溉堰坝有效库容约为1200m3丰乐灌区歙县可通过北干渠从丰乐水库调水灌溉3.2万亩。另有5000余台流动机械作为补充水源动力,成为抗旱灌溉的重要保障水源工程之一。

1.6.2 水源保障方案

根据灌溉水源工程的分布和地形地势情况,将歙县共分成2个灌溉分区。

1)第一分区

歙县灌溉第一分区包括徽城镇、桂林镇、富镇、郑村镇共4个乡镇,总耕地面积约8.43万亩。主要为山间盆地区,地形较歙县其他区域较为平缓,是歙县的主产粮区。

区内主要灌溉水源为:①连川水库、园塘水库、朱塘水库、汪坑水库、立新水库;②新安江、丰乐河、扬之河、富资河、布射河、双竦河等河流;③山塘1083口;④提水工程:电灌站31座;⑤丰乐灌区歙县段,设计灌溉面积3.2万亩,实际灌溉面积约2.0万亩。

2)第二分区

歙县灌溉第二分区包括除徽城镇、桂林镇、富镇、郑村镇外的24个乡镇,总耕地面积约10.00万亩。主要为山地。

区内主要灌溉水源为:①红旗水库、上源水库、定潭水库、岔坑水库、小溪水库、瑶岭水库、九岔塘水库、六米塘水库、杨湖田水库、大坞水库大源水库、里塘冲水库、慈坑水库、葫芦水库、萌坑水库;②新安江、富资河、塔山河、双竦河、布射河、丰源河等河流;③山塘1261口。

1.7 主要建设任务

1.7.1 大中型灌区改造

所谓灌区,就是旱能灌、涝能排,粮食有这样的条件,将稳产高产。因此,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和改造,对巩固和增加灌溉面积、提升粮食产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歙县现有中型灌区1处,为丰乐灌区歙县段。根据《丰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丰乐灌区歙县段主要建设内容是:

1)骨干输配水工程:

1)北干渠及分干渠渠道淤积段清淤。

2)北干渠及分干渠损坏渠段进行修复。

2)骨干排水工程:排水渠损坏段修复。

3)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工程:

1)水闸拆除重建。

2)放水口拆除重建。

3)渡槽、渠下涵加固。

4)完善管理设施。

4)用水量测,灌区感知控制、数据仓、服务平台信息化体系一套。

1.7.2 新建大中型灌区

大中型灌区建设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益、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经济大盘作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新建桂溪灌区,位于桂林镇、溪头镇,设计灌溉面积1.80万亩,其中桂林镇1.30万亩、溪头镇0.50万亩。规划灌溉水源为扬之河、桃溪水库(待建)、连川水库。规划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工程、水闸工程、隧洞工程、电灌站工程、用水量测工程、信息化工程。

1.7.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是百业之基,小型水利是农业增产增收的重要保障。增强农业防抗干旱和洪涝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持粮食和农副产品稳定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根据《歙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2021年~2022年歙县农田水利工程实施范围为郑村镇、徽城镇、桂林镇、溪头镇、森村乡、岔口镇、新溪口乡、富镇、上丰乡、杞梓里镇、霞坑镇。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规划建设内容为:

1)水源工程:改造1座灌溉站,装机容量7.5kw;改造塘坝212座,新增蓄水量18.46m3;新建拦水堰42座,改造拦水堰87座,总计新增引水规模3.81m3/s。新建雨水积蓄利用6089处,新增容积1.238m3

2)渠系及建筑物工程:渠道清淤157.8km,其中流量15m3/s清淤长度4.8km,流量小于1m3/s清淤长度153km;新建渠系建筑物4853座,维修356座。

3)节水灌溉工程:渠道防渗长度243.4km,涵盖23186亩农田;新增管道输水160亩;新增喷灌480亩;新增微灌20亩。

4)排水沟系及建筑物工程:治理中小沟129.3km,护砌面积151937m2;新建配套建筑物1294座。

1.7.4 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支持农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有效措施,对保护农民群众利益、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根据《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2030年),2021-2022年新增建设1.2万亩高标准农田;2023-2030年改造提升7.6万亩高标准农田。

1.7.5 智慧灌区建设

智慧灌区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歙县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当前农业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本次规划拟建设歙县智慧灌区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有智慧灌区云服务器、智慧灌区“一张图”、量测水监测系统、水雨情监测系统、闸泵控制系统、气象/墒情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7.6 新建小水库

歙县现状小型农田水利的主要灌溉水源为塘坝和堰坝,灌溉保证率不高,本次规划拟新建2座小(1)型水库,即桃源水库、蟠龙珠水库,均位于溪头镇。

桃源水库建成后作为桃源村重要的灌溉和饮用水水源,兼顾拦蓄汛期洪水,提高下游农田和村庄防洪标准,设计总库容290m3

蟠龙珠水库建成后作为溪头镇重要灌溉和饮用水水源,兼顾拦蓄汛期洪水,提高下游农田和村庄防洪标准,设计总库容425m3

1.8 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的实施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如可增加灌溉地区的水分,改善小气候,有利于草木生长,增加地面植被覆盖率,保持水土,防止荒漠化等。

新建及扩建灌溉站、新建引水堰坝(闸门)及清淤等各项措施基本不产生新的污染源,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机械操作可能会在短期内影响水质,破坏湖地的水生生物,淤泥处置不当会对周边地区农田、水域等产生一定污染。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将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生活等带来一定的影响,土方工程易产生局部水土流失,一些工程施工期还会对交通、供水、防洪、排涝带来一些影响,但这些影响是短期的且影响范围较小,通过合理的施工安排和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免或消除。

1.9 投资匡算及实施安排

1.9.1 投资匡算

本次歙县农业灌溉供水发展规划覆盖28个乡镇,匡算总投资97452.22万元。

1)小水库工程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小水库工程总投资18907.55万元。建设内容为清淤小水库24座,投资1907.55万元;新建小水库2座,投资17000.00万元。

2)灌溉站工程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灌溉站工程总投资2307.60万元。建设内容为扩建灌溉站53座,投资1647.00万元;新建灌溉站74座,投资660.60万元。

3)塘坝工程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塘坝工程总投资3797.25万元。建设内容为塘坝清淤1581口,投资3557.25万元;新建塘坝32口,投资240.00万元。

4)引水堰坝(闸门)工程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引水堰坝(闸门)工程总投资204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改造引水堰坝(闸门)624座,投资1872.00万元;新建引水堰坝(闸门)6座,投资168.00万元。

5)渠沟及建筑物工程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灌溉站工程总投资28541.64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灌溉渠道203.11km,投资8124.28万元;新建及改造排水沟244.35km,投资9774.16万元;新建及维修配套建筑物13304座,投资10643.20万元。

6)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2030年),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资标准每亩为2250.00元;20232025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财政投资标准不低于每亩3000.00元。歙县2021年~2030年总投资估算为25533.00万元

7)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根据《歙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2021年~2022年歙县农田水利工程6125.18万元

8)灌区续建配套及更新改造工程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灌区续建配套及更新改造工程总投资12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丰乐灌区歙县段续建配套及更新改造。

9)新建大中型灌区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新建大中型灌区总投资40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桂溪中型灌区。

10)智慧灌区建设

本次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智慧灌区建设总投资50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智慧灌区云服务器、智慧灌区“一张图”、量测水监测系统、水雨情监测系统、闸泵控制系统、气象/墒情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9.2 实施意见安排

本次实施顺序根据歙县的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现状、经济发展等情况,按轻重缓急,确定分阶段实施计划。本次规划共分为3个阶段,即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近期(20212025年):第一分区现状灌溉条件相对较好,为歙县的主产粮区,建议在该时期完成本规划中第一分区的建设任务及丰乐灌区歙县段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及新建桂溪灌区工程,旨在将区域内的基本农田全部打造成高标准农田及恢复丰乐灌区歙县段灌溉面积至原设计的3.20万亩。

中期(20262030年):第二分区中许村镇、溪头镇、北岸镇、王村镇耕地条件仅次于第一分区的4个乡镇,且耕地面积较多,合计为4.87万亩。建议在该时期完成本规划中上述4个乡镇的建设任务,通过渠系改造、新建小水库、山塘清淤等工程,提高农田抗旱能力。

远期(20312035年):第二分区除许村镇、溪头镇、北岸镇、王村镇外的20个乡镇,区域内耕地多为山地,现状灌溉条件较差,本次规划借鉴歙县成功经验,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提水泵站及修建蓄水池,配套PE管道进行灌溉,满足山地的灌溉需求。除此之外在全县范围内建设智慧灌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