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发放革命伤残人员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皖民优字〔2018〕8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乡镇 名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资金 元。(具体名单附后)
全县此次符合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785人,所需补助的总金额1001812元,此项经费列入2024年度优抚抚恤经费支出指标中,通过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抄送:各乡镇财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