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八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现印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等八项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1、项目申报制度
2、项目审批制度
3、筹资筹劳制度
4、资金管理制度
5、项目管理制度
6、档案管理制度
7、公示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歙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抄送:各乡镇财政所
项目申报制度
一、申报村的基本条件
1、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群众当中威信高,热心为村内办公益事业。
2、村风正,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高,议事程序规范,绝大部分群众都能自愿筹资。
3、村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亟需解决和改善。
4、有村级公益设施长效管护制度。
二、 申报材料
村级申报材料:村委会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提出拟办项目 和预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附以下材料:
1、 一事一议申报表。
2、 项目实施方案。
3、村两委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实施方案的议事表决记录。
4、 筹资筹劳清册。
5、工程预算及图纸。其中单项工程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重 大项目需提交有资质部门的工程预算和设计图级。乡镇申报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乡镇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和村公益事业建议
要,对村级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汇总上报县财政局,附以下材料:
(1)本乡镇一事一议项目汇总表。
(2)所属行政村一事一议项目申报材料。
(3)对使用村集体资金等其他资金投入的要附资金来源书 面材料。乡镇要对村级申报项目从政策、程序和资金预算上进行 审核把关,凡超出政策范围、程序不到位、资金不落实、超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
项目审批制度
一、县财政局乡财股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对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审核、汇总,报局党组审定。
二 、对县政府已审定的项目,县财政局负责通知相关乡镇,要求项目村在一周内将村民自筹和其他来源的资金缴入专户,同 时将已缴入专户的相关凭证送财政局审核,在核实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已转入专户的基础上将项目建设批复下达到乡镇。
筹资筹劳制度
一、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 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
二、 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人口。筹 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五保户、现役军人等免除出资义务的人 员可以不出资;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 务的,可以申请减免。对筹资确有困难的,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料折资。
三、 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项目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一事一议筹劳限额是10个工。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如农民自愿,允许以资代劳。每个工折合金额由村民议事决定。
资金管理制度
一 、县乡设立专账用于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收支。项 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乡镇财政报帐制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分村建帐、分村核算的管理原则。
二 、规模较小的项目,乡镇财政所凭合同、验收表、资金申 报表、工程税务结算发票等相关资料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转 账支付给施工单位。资金较大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可实行预拨,验收后结算。
三、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经村民监督小组 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审批后按工程进度拨付,比照奖补资金实行报账结算。
项目管理制度
一、预决算制度
1、建设项目实行计划管理,项目村根据筹资筹劳情况,村集 体积累以及其它收入状况,坚持以收定支、量入而出、不举债、不欠债的原则,编制项目预算。
2、县财政局组织审核项目预算并批复项目计划。
3、工程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防止超预算执行而新增负债。
4、所有项目需办理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结算依据。
二、 质量监督制度
1、 实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定程序确定施工单
位,乡镇政府组织合同签订,严格按合同办事。
2、 村委会应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小组由村两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 表会议从村两委成员、村级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3、 乡镇政府强化对项目的日常监督,对专业技术强,安全性 要求高的项目,由县乡有关部门配合乡镇和村委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等进行管理监督。
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需调整的乡镇政府组织按程序办理,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三、 工程验收制度
1、 一般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2、 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项目,由乡镇政府会同县直有关主管单位(水利局、交通局等)共同验收。
3、 验收过程必须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全程 参与。验收结束时要出具验收报告,并经村民监督小组全体代表签名同意。
4、 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复验,确保验收工作质量,抽查面不少于当年度项目总数30%。
四 、公益设施管护制度
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资产,归村集体全体村民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
2、村委会对公益设施日常管护实行统一领导,采取群众化、 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多元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责任,严格管护标准,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设施长期发挥效益。渠道组成。
3、管护资全来源由财政投入、集体资金、自愿捐资投劳等渠道组成。
档案管理制度
1、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
2、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公示情况村民筹资筹劳花名册、项目申请、项目批复、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建成前后图片等相关 原始资料分类分年归档,做到一个项目一卷档案,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3、 归档资料要完整、系统、安全、及时并由专人负责。
4、 归档资料一式三份,由项目村、乡(镇)、县财政局乡财股各存一份。
5、 除国家法律规定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对相关档案资料拆封、抽走、查阅、外借。
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政务分开和村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奖补政 策、操作办法和程序,把政策交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一、公示内容
1、村两委拟定建设项目后,将拟建项目名称和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2、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项目后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拟建项目内容、工程预算资金来源(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其他补助资金)。
3、 筹资筹劳清册公示。
4、 项目招投标公告及结果公示。
5、 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公示,包括项目资金来源和工程审计定案金额公示。
公示情况通过拍照和填写《一事一议项目公示情况汇总表》存档备查。
二 、公示时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三、公示地点
一事一议项目在村务公开栏或群众聚集地张贴公示。
四、接受群众监督
村委会要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小 组、村民代表和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的监督作用,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监督检查制度
一、 监督检查内容
1、 一事一议程序。是否履行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是否符合规定。
2、公开公示情况。是否将项目建设的内容、工程预算、筹 资筹劳的清册资金来源、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工程竣工结算情况 在村务公开栏及群众聚集地进行公示;每个项目是否设立永久标识牌。
3、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县下达项目计划及内容组织实施, 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4、档案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乡村两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 案,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公示情况、村民筹资筹劳花名册、项 目申请、项目批复、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建成前后图片等相关原 始资料分类分年归档,做到一个项目一卷档案,规范管理,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5、设施管护情况。是否建立项目管护制度,加强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管理、养护,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6、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是否执行备用金制度;会计核算是否及时、准确。
二、 监督检查组织
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民生办及综改办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及人 员参加。监督检查采取听取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深入建设工地现场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并设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6521083),并及时与乡(镇)、村两级反馈检查意见。
三、 监督检查程序
监督检查工作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年终考核三种程序进行。日常检查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常 规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是根据省市检查文件精神及阶段性工作 要求,财政局发出检查通知,各乡镇针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 上报自女工作总结,县财政局组织重点检查,并反馈检查意见或 整改通知书。年终考核是各乡镇对照县级下发的考核办法,逐条进行自评并提供考评材料,县级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评定。
四、 监督检查奖评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口头或书面责令整改或完善;对不合格项目,暂停拨付奖补资金;对于全年工作考核先进的乡镇予以表彰并奖励奖补项目资金;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