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小洲村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问题的情况说明
来电人反映: 其母亲方路珠(85周岁)是歙县小川乡小洲村村民,其母亲双目失明48年,持有一级残疾证,现患有高血压、甲状腺肿大压迫器官,身膈占位,长期服药,丧失劳动力,母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94元,无法维持生活,望部门为其母亲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望残联协助其办理低保问题。
回复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歙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城乡低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2.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申请时需提供授权书(需本人及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子女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材料用于核查家庭情况。1月6日工作人员已入户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告知您相关政策。如有疑问,请联系小川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汪雅娜,联系电话:1580559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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