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78/202507-00022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6-17
发布机构: 歙县小川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川政〔2025〕40号 词: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小川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小川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小川乡 发布时间:2025-07-01 16:07 信息来源:歙县小川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川政〔202540


各村、乡直各单位:

    《小川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乡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歙县小川乡人民政府    

2025617日     

小川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歙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以防为主,把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健全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体系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地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本地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可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五)基本概况

小川乡位于歙县新安江畔“沿江一条线,东西两大片”,东接新溪口乡、武阳乡,西靠森村乡,南临街口镇璜田乡长陔乡,北倚深渡镇。乡政府驻地距黄山市47公里、歙县县城61公里,南距千岛湖60公里,黄千公路(武新前公路)沿江穿乡而过。全乡总面积70.44平方公里,现8个行政村,66个村民小组,456413058人。共有耕地面积468.45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8131.5亩,茶园面积11970亩。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个(其中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

(六)主要灾害风险和损失及防范应对措施

1.全乡多发于水灾、旱灾、台风、冰雹、雪灾、火灾、低温冰冻、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分布在8个行政村。

2.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个,分别位于盘苏村高山组滑坡点,盘苏村先进组淡竹汰滑坡点,联盟村虎形滑坡点,联盟村水竹塆滑坡点,小洲村工农滑坡点,小洲村红卫组122号屋后崩塌点,小洲村红一组滑坡点,小洲村跃进组滑坡点,临川村梅川坞口滑坡点,临川村梅川崩塌点,临川村茗坑组滑坡点,小川村梅树坞滑坡点,盘苏村新风组滑坡点(县级)。

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旦出现人员转移的情况,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地质灾害隐患点网格警示牌》中的避险路线进行安全转移,人员转移到各村安置点。

小川乡各村集中安置点情况

3.按照属地划分包干的原则,乡直相关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塘、河堤、校舍、敬老院、在建工程等建立日常检查制度。

4.在汛期久雨天气情况下,确定专人巡逻,严密监视,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并负责组织居民转移。

5.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乡减灾救灾领导小组

 长:凌任峰、王芳敏

副组长:  

 员:徐祖建、吴宇航、李泽辉、周全、王娇云、凌辉、汪雅娜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研究和分析全乡灾害动态情况;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向县减灾救灾领导组报告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组成部门工作职责

1.应急办:根据上级发布的应急响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研判,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承担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2.水利办: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和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3.林业站:承担乡森林防灭火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森林防灭火和抢险工作,对重点林区实施调度,负责灾后防灭火设施的修复。

4.宣传办:利用微信、应急广播等平台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前,及时制作并下发防灾紧急公告。

5.武装部:在乡域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6.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7.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8.中心学校: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9.资规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管理预警工作。灾情发生时,对出险地点进行封闭管理。

10.路长办:负责重点道路、桥梁日常巡查;对出现险情的路段和桥梁,派人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修复出险的路段;同时保障防汛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和道路畅通。

11.文化站:负责文化场所日常检查排查工作,及时发布防灾紧急公告,出现灾情时,做好游客疏散、撤离工作。

12.派出所: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13.供电所、通讯公司:负责做好电力和通信保障。

14.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乡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三)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和新闻宣传组

 :  

副组长:王娇云

 :吴裕辉、刘寒强、许雨梓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收集掌握辖区内灾情信息,及时核查上报突发险情、灾情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工作要求,协调关单位开展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上级部门发的有关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电话、大喇叭、微信多种途径及时提醒各级责任人上岗到位。负责新闻媒救灾信息公布和宣传工作,紧急动员干部群众全力投救灾抢险。

2.巡查值守和避险转移组

 :徐祖建 

副组长:  

 :吴奇志、张素剑、张立新、张永忠、郑健、汪文亮、吴洋、朱磊、孙文豪、蒋琦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村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预警,并上报情况负责根据自然灾预警信息和险情危险程度,及时发布紧急避险信号,组织危险区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3.抢险救援和紧急抢修组

 :李泽辉

副组长:  

  :姚国池、陈祯康、吴裕辉、张涛、吴洋、李融融

主要职责:对受围困群众进行救援,及时向上级求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的支援,对损坏道路、桥梁、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应急抢修,最大程度轻灾害损失。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  

副组长:朱卫华

  :吴奇志、甘霖霖、王佳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伤病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病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做好临时转移安置点医疗保障和卫生消杀等工作。

5.人员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宇航

副组长:汪雅娜

 :姚国池、王红斌、操子豪邓国雄朱鹤鸣、张蓓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临时转移安置点生活保障,确安置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干净喝。负责协调调拨、购置有关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安排抢险车辆、转移避险人员车辆等用车,做好应急发电、通讯保障。负责维护辖区内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治安秩序。

(四)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1.各村乡级减灾救灾责任人由各村联村领导任组长,村书记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联村领导主要督促联系村执行情况,协助村做好相关工作。副组长主要是上传下达乡相关工作部署,负责部署重点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抢险队伍及时到位,生产生活得到保障。

2.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人为各组组长,网格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接收上级的预警和相关防灾减灾部署,将相关预警信息传递给责任区网格内所有居民;负责本网格内所有居民的防御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三、灾害预警

根据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快速作出应对响应,及时以应急广播,扩音器等方式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乡政府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四、信息报告

1.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乡应急办接到灾情报告后,半小时内将本乡的灾情(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内容)和救灾工作情况(包括投入的应急力量、资金、物资和装备等,以及灾区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2.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乡应急办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

3.对于干旱灾害,乡应急办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 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1.四级响应

1.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辖区内发生一般性自然灾害(如:小范围强对流天气、轻度洪涝、小型山体滑坡等),造成局部影响。

2)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需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3)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间-10间。

4)灾害对部分基础设施造成轻微影响,基本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

5)灾情发展趋势初步判断在乡可控范围内。

6)上级发布预警,经研判本乡局部区域可能或已受到轻微影响。

1.2启动程序:

1)乡应急办(或值班室)接到灾情报告或监测预警信息。

2)应急办初步核实信息,进行研判。

3)报请乡长(或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4)宣布启动四级响应。

5)向各村、相关站所办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启动情况。

1.3响应措施:

1)信息报告与预警: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信息;按规定时限向上级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

2)应急准备:通知相关应急队伍(如民兵、志愿者)待命;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如沙袋、雨具、小型发电机等),做好调拨准备。

3)初步处置:组织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灾情;组织受威胁群众临时避险;对轻微险情(如小型积水、落石)进行初步处置和警示。

4)基本救助:对受灾群众进行临时安置(如就近转移到安全房屋、村委会);发放必要的生活物资(如方便面、饮用水、毛毯等)。

5)隐患排查:加强对灾害点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测,防范次生灾害。

6)交通维护:对受影响路段进行疏导或临时管制。

2.三级响应

2.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辖区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如:区域性暴雨洪涝、中等规模地质灾害、冰雹、风灾等),影响范围较广。

2)灾害造成50以上、100人以下需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3)因灾死亡、失踪1人。

4)灾害造成10间-20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

5)灾害导致局部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中断,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6)农作物较大面积受灾。

7)灾情发展趋势判断需要乡集中力量应对,但仍基本可控。

8)上级启动三级响应,本乡属于重点影响区域。

2.2启动程序:

1)应急办(或现场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或四级响应处置情况提出建议。

2)报请乡长(或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3)宣布启动三级响应。

4)向各村、所有相关站所办、上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启动情况。

5)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

2.3响应措施:

1)指挥协调:乡长(指挥长)坐镇指挥或指定负责人;启动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避险转移、后勤保障、医疗防疫、新闻宣传等)按职责开展工作。

2)人员转移安置:组织较大规模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和安置;启用或设立临时集中安置点(如村委会、学校等);确保安置点基本生活条件(食、宿、水、电、卫生)。

3)抢险救援:调派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救援力量等投入抢险救灾(如搜救被困人员、抢通道路、排除积水、加固堤防、处置滑坡体)。

4)生活救助:调拨和发放救灾物资(帐篷、折叠床、棉被、米面油等);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协调解决临时饮水问题。

5)医疗救护与防疫:组织医疗力量救治伤员;开展安置点卫生防疫消毒,防止疫情发生;监测饮用水安全。

6)基础设施抢修: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道路、通讯、电力、供水等生命线工程。

7)灾情评估:开展灾情快速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8)请求支援:当自身力量不足时,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如专业救援队伍、物资、资金)。

3.二级响应

3.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流域性大洪水、严重山洪泥石流等),影响范围广、程度深。

1)灾害造成100人以上、150人以下需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2)因灾死亡、失踪2人。

3)灾害造成20间-30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

4)灾害导致较大范围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中断,严重影响经济社会运行和居民生活。

5)农作物大面积绝收。

6)灾情已超出乡独立应对能力,需要县级层面大力支持。

7)上级启动二级响应,本乡是核心灾区或重灾区。

3.2启动程序:

1)乡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或三级响应处置情况提出建议。

2)报请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乡长(指挥长)共同批准。

3)宣布启动二级响应。

4)立即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持。

5)强化现场指挥部,县级前方指挥部可能进驻或成立联合指挥部。

3.3响应措施:

1)最高级别指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指挥协调。

2)大规模转移安置:组织大规模、高风险的紧急转移避险和安置,确保不漏一人;增设或扩大集中安置点,加强管理服务。

3)全力搜救:投入所有可用力量,全力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

4)全面生活保障:大规模调运和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设立物资接收分发点。

5)医疗防疫强化:增派医疗力量,设立临时医疗点;全面开展环境消杀、垃圾清运、传染病监测防控。

6)生命线工程抢通:在上级支援下,不惜一切代价抢通主干道路、恢复关键通信和电力供应。

7)次生灾害防范:对水库、堤坝、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进行24小时严密监测和排查除险。

8)灾情全面评估:配合上级开展详细灾情核查与损失评估。

9)接受外部支援:高效对接和统筹使用上级政府、军队、周边地区及社会各界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和资金援助。

4.一级响应

4.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如:特大洪水、特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毁灭性影响。

1)灾害造成150人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2)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

3)灾害造成30间以上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

4)灾害导致全域性或大面积、长时间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瘫痪,经济社会运行遭受重创。

5)灾情极其严重,乡自身应急体系遭受重创,完全依赖上级和外部支援。

4.2启动条件:

1)乡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或二级响应处置情况,结合上级指令和研判,提出启动建议。

2)报请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乡长(指挥长)同意后,立即宣布启动一级响应(通常上级启动一级时,乡自动进入一级响应状态)。

3)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应急管理部门发出最高级别灾情报告和紧急求援。

4)现场指挥部通常由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或成立国家、省级前方指挥部,乡全力配合。

4.3响应措施:

1)一切工作以抢救生命为第一要务。

2)超常规转移安置:实施最广泛、最紧急的人员转移安置,动用一切可用交通工具和安置场所。

3)严防重大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实施最高级别监控和处置。

4)开展最详尽的灾害损失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二)响应终止

灾情基本稳定后,救灾工作转入常态,应急响应随即终止并及时发布给全乡各村和有关单位。终止响应与启动响应批准权限相同。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转移安置人员生活救助

在灾害发生后,迅速评估受灾情况,确定转移安置人员的数量和需求。基于评估结果,立即启动生活救助程序,确保救助工作的高效性和针对性。

(二)过渡期生活救助

指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住房不能居住的人员,需要安置和生活救助人员。

1.重大或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乡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统筹使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灾害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乡应急办指导受灾村做好过渡期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乡应急办监督检查受灾各村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受灾各村的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自评。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1.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3.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乡村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四)冬春救助

1.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乡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2.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前,乡应急办统计、评估全乡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乡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县应急局备案。

3.根据下拨的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乡应急办、经济发展办及时发放到位,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七、宣传和培训演练

(一)宣传和培训

乡应急办牵头,联合各部门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预案演练

应急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检验各责任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并加以完善。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乡应急办制定,报乡党委扩大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乡应急办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应急办负责解释。

(三)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40号关于印发《小川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