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小川乡法制审查机构的通知
川政〔2025〕3号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法律性、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执法工作、各类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和监督,对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复杂、疑难执法案件的办理。
三、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度,适时检查相关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倾向,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促进监督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四、对行政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办案人员引用的法律条款、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案件办理程序等发现错误和不适当的,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五、根据法制审核建档工作需要将有关材料收集并归档。
六、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组长:王芳敏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程敏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周 全 纪检书记
张永忠 执法大队长
蒋 琦 司法所所长
许雨梓 党政办文员
赵洪亮 法律顾问
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法制审查室设在小川司法所,蒋琦同志为法制审核办公室主任,承担法制审核室相关工作,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递补,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小川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3号关于成立小川乡法制审查机构的通知.doc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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