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78/202411-00011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小川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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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乡长王芳敏回应关于歙县城乡居民医保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小川乡 发布时间:2024-11-05 10:42 信息来源:歙县小川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来电人反映: 来电人是歙县小川乡村民,反映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缴纳2024年度医保费用380元,但2024年未使用,现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再次上涨,但费用无法退还或结转,认为不合理,望部门详细去电告知1、为何无法退还或结转至下一年度;2、针对生活困难人员医保是否有相应补助,望核查其是否可以申领补助。

回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一年一缴,待遇享受期从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这期间,不管参保人是否因病享受过医保报销待遇,目前政策不退还或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2024年刚出台的最新政策,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根据医保政策,目前只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相应定额资助,其他人员暂无定额资助。3.如果你户存在生活困难,可以咨询乡政府民政办或乡村振兴办,并按要求提出相应的申请,待乡、县核实审批通过后,再按规定要求给予办理相应的医保缴费定额资助。小川乡已与来电人电话联系,告知其相应情况。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小川乡人民政府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