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征求《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 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9日-2024年1月9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子邮箱、电话
邮寄地址:歙县璜田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6970120 电子邮箱:960573409@qq.com
《 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歙安办〔2024〕1号)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做好 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璜田乡应急办联合各部门, 根据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于2023年12月,由应急办负责起草《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框架内容
《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分为“目标任务”“行动时间”“组织框架”“重点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六个部分,方案主要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和安排。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 提出本方案是严格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各环节的监管和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秩序,彻底清除公共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第二部分是“行动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24年元宵节(2月24日);第三部分是组织架构,成立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第四部分是“重点工作内容”,要求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运输、经营等行为;第五部分是工作职责,层层细分,明确了乡、村及市场监管所和派出所相应职责;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即做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强化责任追究;大力宣传,积极引导。
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歙安办〔2024〕1号)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监管和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法治秩序,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元宵节(2月24日)。
三、组织架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璜田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聪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江世超 副乡长
成 员:凌雪煌 乡人大主席
吴立权 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张黎琼 乡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庄艳艳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徐晓东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方卫华 乡人大副主席
胡惠仙 副乡长
冯德辽 街口派出所所长
储苏成 街口市监所负责人
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江世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燕、叶少川、俞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专项行动的联络、资料汇总等相关工作。
四、重点工作内容
(一)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经营企业超量存储、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制品及从非法渠道购进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未取得颁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取缔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从业单位。
(五)依法查处违反《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一)各村: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乡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派出所:依法实施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在道路交通运输环节的安全,负责大型场合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三)应急办: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业开展全覆盖许可条件“回头看”,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撤销经营许可等措施。督促指导批发企业加强库存日常监控,以销量定进货量,库存达到核定储量上限的,立即停止进货,从严查处分包转包、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准入关,严禁集中连片经营、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经营者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切实做到隐患整改和执法处罚双闭环。
(四)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所有小铺门市、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门市逐一排查,打击上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负责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质量违禁产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和村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因督导清查清剿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召开好广播会,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让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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