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43/202509-0002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购房,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歙县璜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26
生效日期: 2025-09-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
内容概述: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 性: 有效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

作者:歙县璜田乡 发布时间:2025-09-26 11:58 信息来源:歙县璜田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中央公租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收到中央分配资金指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统一下达市、县财政部门。省级公租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商有关部门于每年7月底前下达市、县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