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09/202603-00017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其他,公民 发文日期: 2026-03-13
发布机构: 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3
生效日期: 2026-03-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石门坑村医疗救助问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关于石门坑村医疗救助问题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回应】关于石门坑村医疗救助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长陔乡 发布时间:2026-03-13 15:21 信息来源: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来电人是歙县长陔乡石门坑村村民,反映其(70岁)患有肠癌和肝癌(已动手术两次),前期已自费60万元,每年化疗自费花费3万元左右,自家经济困难,特来电求助部门给予医疗补助。

您好!您反映“石门坑村医疗救助”的问题,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经了解,每月都需要化疗,医疗自负费用比较大,对家庭带来经济困难,年度内可以提供相关费用资料给乡村两级核实,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如有疑问,请联系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方红水,联系电话:6960017(区号:0559)。